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云南省总队纪检监察案件档案室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云南省总队纪检监察案件档案室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云南省总队纪检监察案件档案室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云南省总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云南省总队纪检监察案件档案室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谈判申请人参加本次谈判。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到位。
2、交货期:30日历天。
3、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
4、建设及采购内容:安装报警系统1套、安装数字视频监控系统1套、安装空调1台、除湿机1台、专用计算机2台、打印一体机1台、服务器1台、交换机1台、档案柜3组。
5、采购预算:人民币196,000.00元。
6、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谈判申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依法注册成立三年及以上,营业执照范围内须具有本项目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声明函);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度至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且连续盈利);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间在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3)谈判申请人必须在2014年至今有类似产品(包括档案设备及信息监控设备)的供货及安装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7、谈判文件的获取
7.1潜在谈判申请人在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若为三证合一需提供有效的证件,此项提供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报名时提交)。
7.2购买谈判文件地址: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云南省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A5地块B座28楼2808室)。
7.3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7.4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8、响应文件的递交
8.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2月18日下午14:30~15:00 (北京时间)。
8.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12月18日下午 15 时00分(北京时间)。
8.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武警云南省总队(广福路4466号、云南大剧院对面)物资采购中心保障部会议室 。
8.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云南省总队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广福路4466号
联 系 人:孔助理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A5地块B座28楼2808室
联 系 人:郭春霞
邮编: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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