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下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已经过采购单位审核确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龙江县整镇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垃圾处理自装卸式垃圾车
1.2项目编号:LJGK2017-053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采购预算:见下表(各包超预算报价为无效投标)
1.5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本项目共分1
个包,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单位:人民币元)
包 | 项目名称 | 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1 | 龙江县整镇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垃圾处理自装卸式垃圾车 | 1,792,000.00 | 17,920.00 |
注: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方式,请详见本招标文件温馨提示部分及投标人须知。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2.2具备该项目经营资质的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评定);
2.3投标人须提供如下相关资质文件原件(资格性检查);
2.3.1营业执照;
2.3.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2.3.3法人代表及其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代表身份证;
2.3.4银行开户许可证;
2.3.5缴纳保证金相关证明
2.3.6项目相关其它资质要求;
2.3.7项目相关其它商务要求(符合性检查);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携带以上证书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开标以后递交的材料评审小组概不接受,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说明: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技术指标及商务条款)以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4、本项目须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大学生创新、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大学生创新声明函”格式及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四部分);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中的数字硬盘录像机、监控电视墙(拼接显示器)、监视器,以及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所在清单目录页复印件加盖公章。节能清单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5、报名方式:本项目无需报名,直接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质疑
6.1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3日
6.2文件获取方式: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6.3网址: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下载中心。6.4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质疑时限:自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布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逾期交易中心不再受理。
6.5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澄清等信息将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官方网站,请潜在供应商关注网站信息,交易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7、开标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7日上午10时00分;
7.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414会议室;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采购人
9、集中采购机构
二0一七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