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联安镇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海丰县联安镇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1、海丰县联安镇土地整理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位于广东省海丰县联安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土方平整7.62万m3,新筑斗渠1类11173m,新筑斗渠2类8973m,新筑斗渠沟1类5332m,新筑斗渠沟2类9345m,新筑农渠沟1类40563m,新筑农渠沟2类14178m,清淤25795m,修建田间道路15626m等,工程总投资约 3250 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包人。
2.2 工程建设地点: 海丰县联安镇。
2.3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
3、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主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和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到 海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处报名,时间为 2009 年 1 月 23 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2时至 4时,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带齐以下材料(复印件上面必须加盖公章):
4.1 企业法定代表人証明书原件;
4.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4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5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该人没有担任工程项目证明书复印件;
4.6 2008年度《汕尾市投标人资格名录》证明复印件 ;
4.7 近五年来施工过1宗及以上类似工程,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复印件;
4.8 近三年(以发出公告时间为准)内未因不良行为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没有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承诺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原件备查。投标申请人应严格按以上顺序编写报名资料并自行增加封面(封面上注明投标申请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联系人)、目录和页码,由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携带上述资料1式2份报名。
招 标 人: 海丰县土地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深龙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小姐 、陈先生
联 系 电 话: 135*****368、13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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