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公告)芦岛市杨家杖子矿区棚户区改造和采沉区小区供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二次公告)芦岛市杨家杖子矿区棚户区改造和采沉区小区供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辽宁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建设咨询] 招标代码:********080005 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080005

1. 招标条件

辽宁省葫芦岛市杨家杖子矿区棚户区改造和采沉区治理己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投资【2008】7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辽宁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小区供电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

2.2 计划工期:336天。

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3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1月30日。

2.3本次招标项目为辽宁省葫芦岛市杨家杖子矿区棚户区和采沉区综合治理小区供电工程施工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如下:

2.3.1 10KV开闭站7座、10KV环网柜27座、10KV箱式变电站37座、变压器52台安装、调试;

2.3.2 低压电缆63.836Km敷设;

2.3.3 高压电缆29.281Km敷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主要监理人员应具有国家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月23日至2009年2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建设咨询公司1013室(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103号)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2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103号(辽宁建设咨询公司1013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

地址:辽宁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孙育红

电话:042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建设咨询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103号

邮编:110014

联系人:郝彤彤、李慧智、刘昌卫

电话:024—********—863、862、865

传真:024--********

电子邮件:jszxgs@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沈阳滨河支行

账号:06--181*****0001157

2009年1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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