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编号:XMTHNC2017-036)PPP社会资本方招标公告

靖安县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编号:XMTHNC2017-036)PPP社会资本方招标公告

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宜春市靖安县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拟采用PPP模式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靖安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靖安县农工部(以下简称招标人)。中标社会资本方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及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2.1项目名称:宜春市靖安县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
2.2项目建设地点:宜春市靖安县
2.3项目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约为51559.32万元,实际投资额以工程竣工后审计结算造价为准。
2.4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1)高标准大跨度拱棚
新建高标准大跨度拱棚20万平方米。其中,宝峰镇11072平方米,高湖镇23206平方米,雷公尖乡2657平方米,仁首镇31001平方米,香田乡22498平方米,璪都镇7706平方米,罗湾乡40655平方米,三爪仑乡3720平方米,双溪镇16386平方米,水口乡13020平方米,中源乡28078平方米;高标准大跨度拱棚范围内土地整治(土地流转、租赁)1000亩。
高标准大跨度拱棚采用中国农科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最新专利产品大跨度主动蓄能型温室,温室采用拱型钢骨架结构,单层PO薄膜覆盖,厚度0.08mm。规格为60m*20m*4.5m,有立柱,强度满足恒载荷、风载荷等组合的承压要求。南北墙采用中空PC阳光板,厚度1cm,采用透明材料可有效减少南墙遮光。并配备由智能化控制的可移动通风口、遮阳系统、保温系统、升温系统、湿窗帘/风扇降温系统、喷滴灌系统或滴灌系统等自动化设施。拱棚内设置监测点,配套建设农业投入品监管追溯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管理系统,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的跨界融合,实现智慧农业生产。1000亩土地流转租赁20年。
(2)高标准基本农田
以高标准大跨度拱棚为载体,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3000亩。其中,全县农田改造(硬化主排灌渠、平整土地、改良土壤、建喷灌设施、物理防控设施)15000亩(宝峰镇830亩、高湖镇1740亩、雷公尖乡199亩、仁首镇2325亩、香田乡1687亩、璪都镇578亩、罗湾乡3049亩、三爪仑乡279亩、双溪镇1229亩、水口乡977亩、中源乡2106亩);在高湖镇高湖村、中港村,仁首镇莲塘村、石下村等建设绿色有机椪柑示范种植基地5000亩,绿色有机蓝莓种植基地3000亩。
绿色有机椪柑示范种植基地。以实施密改稀、大冠改小冠、抽槽改土、精准施肥、绿色生态防控、品质调控、有机肥替代化肥和完熟采收为重点,达到提高椪柑品质,增加效益和省力化的目标。
绿色有机蓝莓种植基地。以蓝莓新品种展示、绿色有机蓝莓标准化种植、蓝莓全产业链体验为重点,高标准建设绿色有机蓝莓种植基地,配套建设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
(3)完善农产品集散冷链、仓储、运输设施设备
建设果蔬贮藏保鲜加工基地7个(罗湾乡、高湖镇、仁首镇、双溪镇、香田乡、中源乡、水口乡)。每个加工基地包括农产品低温冷藏保鲜库2500平方米,低温冷藏保鲜设备1套 ,仓储收发、转运及计量设备1套,仓库用叉车2辆,仓库货梯1台,运输车辆6辆。
备注:项目用地的具体位置、范围以有权机关审批的用地红线图为准,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以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为准。
2.5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项目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宜春市靖安县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社会资本方招标。招标范围为:宜春市靖安县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移交及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等。项目合作期届满后,社会资本方须将项目资产完好、无偿地移交给靖安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承接机构。本项目设计、施工等由中标社会资本方以EPC形式另行招标。
2.7项目合作期:合作期1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2年。
2.8项目运作模式:根据项目特点,结合项目运作的可适性,以及考虑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社会资本方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优势,提高工程建设成效、优化设计方案、提升设施维护管理能力和效率,降低全生命周期成本等因素,本项目拟采用“DBFOT(设计-建设-投融资-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由社会资本方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移交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投标人于2017127 日至201712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金久大厦A座151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4.2.1投标人对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阶段至投标阶段投标人名称需保持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和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来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2.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2.4投标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227 15
00 分,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万元),投标人需在20171226 1700分前提交到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汇到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7.3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标准格式:宜春市靖安县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投标保证金]。
8. 联系方式8.1 招标人:中共靖安县委农村工作部
地址:靖安县政府九楼
联系人:邬昱春 联系电话:181*****461
8.2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金久大厦A座1511
联系人:左女士 联系电话:****-********
靖安县委督查室:****-*******
靖安县政府督查室:0795—*******
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资本 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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