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四川

九寨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四川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九寨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九寨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计投资[2003]4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九寨沟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配套、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及其它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九寨沟县自来水公司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计投资[2003]4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37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九寨沟县县城
  计划工期:730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次工程量清单表中所包含的项目全部内容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施工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 资质, 近五年(2005年至今)已完工3个及以上污水垃圾处理(含供排水)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1月19日至2009 年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201号7楼707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 年 2 月18日09时00分,地点为 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仅在中国采招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九寨沟县自来水公司
  地 址:九寨沟县自来水公司
  邮 编: 623500
  联 系 人: 马先生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201号7楼
  邮 编:610017
  联 系 人: 肖女士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建行成都市二支行
  账 号:****************448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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