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环境监测与预警体系现场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滨海新区环境监测与预警体系现场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滨海新区环境监测与预警体系现场监测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1152)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局机关 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滨海新区环境监测与预警体系现场监测设备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滨海新区环境监测与预警体系现场监测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1152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局购置仪器
三、项目预算 865.4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供应商须提供《财库[2011]181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开标时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小微企业库”查询结果为准,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定。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及制造商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2、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及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3、供应商能够保证提供项目质保期限内的技术服务支持和后期保障。投标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并且所投“全自动PM2.5颗粒物采样器、单通道PM2.5颗粒物采样器 、快速烟气汞分析仪 、烟气综合分析仪”为进口产品,则须提供由生产厂家或设备制造商或国内签约代理商(代理权须在有效期内)针对本项目中“全自动PM2.5颗粒物采样器、单通道PM2.5颗粒物采样器 、快速烟气汞分析仪 、烟气综合分析仪”出具的盖有生产厂家或设备制造商或国内签约代理商(代理权须在有效期内)的签字或盖章的专项授权书原件。★4、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招标项目之前的三年内(2015年至开标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供应商信用良好,2015年-本项目开标时,供应商须无涉及刑事案件、无涉及失信被执行、无涉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无涉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无涉及企业经营异常等信息。评标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的以上信息进行查询,以评标当天网上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也须附至少截止至本项目开标前三天的在这两个网站的自行查询结果。★6、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07月-2017年11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865.4万元人民币,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特别声明:评标过程及相关资料的保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和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 评审办法 6. 其他注意事项”及“第五部分 供应商须知 22.评标过程保密”的规定执行。★9、1)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交货期:进口产品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国产产品自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3)提供所投产品1年的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护。提供所投产品1年的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7×24小时技术响应,48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0、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额的30%,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所有设备使用无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11、开标时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1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理解并接受本项目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供应商的报价已包括:投标期间的开支、人员工资、保险、管理费、餐费、交通费、税金等及其它所有产生的费用,理解并接受采购人不接受中标供应商在实际项目实施过程中追加其余任何款项的要求。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最终优惠价格。特别要求:签定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额的30%,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所有设备使用无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注:所有原件开标时携带,如专家评委会需要,将进行审查。评委会审查时如不能提供,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12-06 到 2017-12-13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楼102室(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2017年12月06日至2017年12月13日,每天9:00~11:30,13:30~16:00(节假日除外)。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携带上述要求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要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投标单位出具的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原件(要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要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法人章或法人代表签字)及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要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同时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购标要求,在获取文件的地点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交纳文件费用后,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或直接从“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费用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交至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3室,并开具发票备查。)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200元人民币/套。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邮购另加100元人民币。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12-27 15:00 2.开标时间: 2017-12-27 15:00 3.开标地点: 在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3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邢瑾 周涛 2.联系方式:***-******** 189*****657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国泰大厦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霍自平:***-********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89*****657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局机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滨海新区环境监测与预警体系现场监测设备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采购文件下载 1152发出版.rar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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