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房地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房产数据建库工程采购公告

黄石市房地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房产数据建库工程采购公告

黄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黄石市房地产管理局的委托,对黄石市房地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房产数据建库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黄石市房地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房产数据建库工程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HC*******

3、项目内容:序号系统名称一期工程1房屋登记管理系统2历史数据迁移、数据整理和数字化建库3房产地理信息系统4档案管理系统(包括档案影像化软件)5测绘及成果管理系统6从业主体管理系统7房改与住房保障系统8叫号系统、语音查询系统、触摸屏查询系统、短信服务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二期工程1存量房网上备案及资金监管系统2开发项目管理系统3物业和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4直管公房管理系统5安全维护管理系统6拆迁管理信息系统7白蚁防治管理系统三期工程1房地产价格评估系统2行政执法管理系统3网站建设(房产政务网和房产信息网)4网上电子地图5政务办公协同化工作系统6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7分析与辅助决策系统

二、报名供应商应具备的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含)元以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经营;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遵守有关法规,最近三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不良记录;

3、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规章制度及与承担本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4、投标供应商必须为通过“双软”认定的软件企业,所投产品应有独立的知识产权;

5、数据库建库必须具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资质证书;

6、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三个以上(含三个)的2005年以来的地市级城市(或省会城市)房产行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单个合同总额不小于50万元成功案例(并提供相应的开发合同和用户证明等材料);

7、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二个以上(含二个)的2005年以来房产信息系统或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建设的成功案例(并提供相应的开发合同和用户证明等材料);

8、如投标供应商不具备第5条款和第7条款要求,可由第三方进行数据库建设,但第三方数据库建设供应商应完全满足第5条款和第7条款要求,并提供双方供货协议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和第三方数据库建设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资质文件。

三、报名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软件企业认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公告第二项“供应商要求”中所要求的证明文件;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由取得授权的代理人参加报名,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09年1月21日至2009年2月11日;

2、地点:黄石市政府采购中心305室(亚光新村金苑小区);

3、符合报名资格要求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办法:黄石市政府采购中心(亚光新村金苑小区)

电话(传真):****-******* 胡云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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