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东省纪委驻东莞办事工作点厨房设备购置(采购编号:东采谈〔2009〕5号)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合格的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
1. 采购内容:广东省纪委驻东莞办事工作点厨房设备供货、安装、验收、保修及部分原有设备维修(本 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交货地点:广东省纪委驻东莞办事工作点食堂内。
工期: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完成。
(详细内容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报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2. 合格的报价人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具备地级市(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质量计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不少于3种炉具设备检测报告(气种为天燃气),应符合采购人当地燃气使用要求;
3)具备地级市(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质量计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不少于3种钢具设备检测报告;
4)具备地级市(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书》;
5)具备地级市(或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不锈钢厨具加工《卫生许可证》;
6)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7)报价人在东莞市内设有长期固定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须提供证明资料)。
3. 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获取时间:2009年01月22日~2009年02月1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至11:30,14:00至17:30;
获取地点: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报价服务大厅,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9室;
联系人:詹小姐 电话:
****-********;价格: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说明: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报价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如未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的,需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2009年02月12日14:00起;
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02月12日14:30;
递交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报价服务大厅开标一室。
5. 报价人必须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报价保证金。
6.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开始谈判。
谈判开始时间:2009年02月12日14:30;
谈判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报价服务大厅评标三室。
7.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宏伟路九天大厦九楼 联系人:李东霞
电话:
****-******** 传真: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网址:www.gdmeetc.com 联系人:孙争锋
地址:东莞市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室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gdmeetc3@126.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09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