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02线元坝至南江界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旺苍至南江段)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省道202线元坝至南江界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旺苍至南江段)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省道202线元坝至南江界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旺苍至南江段)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省道202线元坝至南江界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旺苍至南江段)已经由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202线元坝至南江界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建设方案(代可研)的批复》广发改交通[2008]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旺苍县交通局,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发改交通[2008]15号文)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的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03)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元。

2.2建设规模:该路段起于旺苍东河三桥右岸平面交叉处,止于旺苍与南江交界处(牛项颈),全长约50.459公里。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以下3个标段,施工2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标 段

招标内容

工 期

施工A标段

东河三桥右岸平交至马家渡桥右岸平交,东河三桥左岸平交至灵溪寺桥,马家渡桥左岸平交处至滨河路与环城路巴中方向平交段;

施工工期:12个月

施工B标段

灵溪寺大桥至牛项颈,普济场镇段;

施工工期:12个月

监理标段

以上施工标段的施工监理服务和保修等阶段(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相关服务。

监理服务期: 施工监理服务阶段为14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为24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 且同时具备公路路面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完成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的类似项目业绩;其中A标段另需有一个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不含临乙)或以上监理资质证书,近3年以来完成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监理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检测能力;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只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年 1 月 22 日至 2009 年 2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市武候祠大街83号太成宾馆商务楼301室),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仅施工标段需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的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邮费)后 /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年 2 月 19 日 10时 00 分,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旺苍县交通局

地 址:旺苍县环城路238号

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83号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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