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竞争性磋商)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有效期:2017-12-07 至 2017-12-18撰写单位:辽宁省阜新市区县用户-细河区撰写人:细河区 (竞争性磋商)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阜新市细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检察院(采购项目编号:FXCG2017-005)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采购内容:
编号产品名称技术要求数量(套)
1高配笔记本详见招标文件4
2低配笔记本详见招标文件15
3台式机23.8显示器详见招标文件2
4台式机2.15显示器详见招标文件20
5高速扫描仪详见招标文件5
6无边距扫描仪详见招标文件1
7扫描仪详见招标文件1
8彩色打印机详见招标文件9
9打印机详见招标文件6
10便携打印机详见招标文件9
11针式票据打印机详见招标文件1
12录音笔16G详见招标文件6
131T移动硬盘详见招标文件10
1432G U盘详见招标文件18
15照相机详见招标文件1
16摄像机详见招标文件1
17碎纸机详见招标文件9
18执法记录仪详见招标文件2
19航拍器详见招标文件1
20服务器详见招标文件2
本次项目为1个合同包,最高限价:355279元。投标人对包内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本采购项目技术指标及参数由采购单位提供,投标人如有疑问,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二)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三)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 投标人需提供税务登记及组织机构代码证;2如果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须具备投标产品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四)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六)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截止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与阜新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阜新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阜新市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阜新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http://124.94.135.76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1、时间: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2、方式:供应商到阜新市细河区财政局(401室)领取采购文件,领取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身份证、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证明,如不是法人代表,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五、投标保证金1、交纳方式:电汇(账户名:阜新市细河区区直机关财务结算中心;银行名称:农行阜新分行营业部;账 号:****************9;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3、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间:2017年12月24日15:00止(北京时间)(此时间为到账时间)4、退还投标保证金地点:阜新市细河区财政局401室。5、退还投标保证金方式:初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当即退还、初审合格但未成交的将于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之后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招标保证金按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退还,不计利息。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招标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招标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招标时间:2017年12月25日9:00(北京时间)。2、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按时出席招标大会。七、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检察院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东环路130号联 系 人:陈德厚联系电话:****-*******集中采购机构:阜新市细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工业街38-3号项目联系人:郎先生联系电话:****-*******辽宁省阜新市区县用户-细河区2017年12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设备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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