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同寿园公园景观项目(得贵巷古樟树保护性绿地及带状公园)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园林局,招标人为福州市园林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福州市同寿园公园景观项目(得贵巷古樟树保护性绿地及带状公园)
2、立项文号:榕计基[2005]134号
3、招标编号:榕市政[2009] 009号
4、建设地点:得贵巷口
5、工程预算价:812394元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8、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工期目标: 30日历天。
10、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1、合同价款方式:固定单价合同
二、本招标项目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标办法,可竞争项目中标价降幅系数10%(设定为K)。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注册登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企业资质;
3、按有关规定要求提交了合格的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质,并执有合格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5、根据榕建筑[2007]92号、闽建法[2007]15号文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或项目经理)应未处于建筑市场主体(或个人)不良行为警示期内,未存在被暂停或限制参加政府投资工程投标的情形。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应当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从投标人属地基本存款账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以下指定账户。汇款单上应注明工程名称,以便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单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
五、购买招标文件:
1、时间:2009年 1月 23 日~ 2009 年 2 月 3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地址: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内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投标人购买的招标文件包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光盘,每份工本费人民币¥ 200 元,施工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9年 2月 13日9:00,递交地点: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市园林局 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人: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