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食品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公示2017年第12期

舒城县食品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公示2017年第12期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舒)食药监食罚〔2017〕424号

舒城县南港镇贻胜精米加工厂涉嫌生产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案

舒城县南港镇贻胜精米加工厂

/

项可兰

2017年10月27日,我局接到关于舒城县南港镇贻胜精米加工厂的六安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12365投诉举报接处单。执法人员于2017年10月31日依法到该精米加工厂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成品库内有成品袋装大米43袋,该大米标注品名:糯米,原粮产地:黑龙江,生产企业名称: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汇丰源粮油工贸有限公司。经对当事人询问调查,使用该包装的大米原粮产地为舒城。该包装的大米当事人共计生产了43袋,生产成本为160元/袋,未出售。货值金额为:43×160=6880元。

当事人涉嫌生产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该加工厂给予罚款8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一般缴款通知书》上的指定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舒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6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企业 违规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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