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财经学校学生公寓更换电热水器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福建龙岩财经学校学生公寓更换电热水器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龙岩财经学校
乙方:龙岩市广和信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0]F[XJ]*******的福建龙岩财经学校 学生公寓更换电热水器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
1 | 1-2 | 热水器 | 热水器 | 72 | 100800 | 威博F16C-50 | 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 产品提供免费保修期8年 | 福建龙岩财经学校 | 陈光坤/138*****059 | 龙岩市广和信商贸有限公司 | 135*****233 | ||||
合计: | 1008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零捌佰元整(¥1008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福建龙岩财经学校;
4.3交付条件:合同约定。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质量标准 5.1.1乙方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5.1.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原厂出厂标准(以说明书为准),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5.2包装要求 5.2.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在原包装未拆封的情况下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2.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凭证、售后保修卡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和必备的附件。产品具备条形识别码的,须提供原厂条形码,不得私自篡改张贴。 5.3售后服务 5.3.1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所供热水器产品提供免费保修期8年,终身更换专用镁棒和内胆服务,其他配件免费保修1年。 5.3.2乙方应按厂家服务承诺和采购文件的服务承诺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若有甲方投诉乙方售后服务不到位,经核实,除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追溯有关责任外,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有权取消乙方一至三年内参与龙岩市政府采购的资格。。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甲方负责组织验收(特殊情况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合组织验收)。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清单及要求对货物的品牌、外观、配件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等进行验收,乙方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甲方应在产品安装调试并符合要求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甲方必须对照本合同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信息公开系统中填办《福建省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 6.1.2货物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对货物、货物质量及其它方面有异议的,乙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1001.项目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 2.本项目按授权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1、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成交金额的3%缴交履约保证金; 2、缴交银行及帐户 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新兴支行 开户名: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171*****010******* 3、凭采购单位出具的验收合格(或顺利履约)的证明材料原件,送达或快递至采购代理机构无息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保修期满之日止。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的,按有关规定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10.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 10%的违约金,同时涉及到的部分终止履行。 10.3乙方不能如期交付货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 10%的违约金,同时涉及到的部分终止履行。10.4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可以免责。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交付条件:乙方必须在“4.1交付时间”内将上述商品清单所列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免费安装调试完毕,并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提交货物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对由此所引起的变动不予确认。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伍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送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福建龙岩财经学校 | 乙方: | 龙岩市广和信商贸有限公司 |
住所: | 新罗区西湖岩路12号 | 住所: | 龙岩市新罗区闽西交易城红星美凯龙5楼E8005 |
单位负责人: | 张松梅 | 单位负责人: | 卢颂华 |
委托代理人: | 151*****222*******"> 陈光坤 | 委托代理人: | 151*****672*******"> 章素琼 |
联系方法: | 138*****059 | 联系方法: | 135*****233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交易城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 |
账号: | 141*****092******** | 账号: | 137*****040017427 |
签订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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