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2017年机械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公告日期:2017年11月14日湖南兴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湘潭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的委托,对其2017年机械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17)0683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XZCG-
*******-2)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1项目名称:湘潭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2017年机械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1.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17)0683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XZ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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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项目预算:二标段,196万元
1.4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划分 | 产品名称 | 数量 | 标段预算价 |
1 | 二标段 | 随车起重运输车 (3.2吨随车吊) | 1台 | 1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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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自卸汽车 (双排座自卸车) | 1台 |
3 | 0.5米铣刨机 | 1台 |
4 | 1.5吨压路机 | 1台 |
5 | 路面养护车 (6立方沥青混合料保温车) | 1台 |
6 | 3吨叉车 | 1台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2.1.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2.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1.4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2.3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二标段:叁万伍仟元
4.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
4.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4.4各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变更备案。
4.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请从2017年 11 月14日~2017年 11 月20 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的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湘潭政府采购网(http://www.xtcg.gov.cn/)、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5.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5 日9时3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6.3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
8、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湘潭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湘潭市人民路235号
联系人:谭凯
电话:
135*****660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兴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湘潭市解放南路289号(老省建三公司)二号楼四楼
联 系 人: 张先群
电话:
****-******** (办公)
138*****502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