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建设拆迁服务招标公告
棚户区改造建设拆迁服务招标公告
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棚户区改造建设拆迁服务采购项目(紧急)询价采购公告:LPXZFCG (2017XJ)-060号
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局(洛浦县征地拆迁置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对其委托的洛浦县棚户区改造建设拆迁服务项目进行紧急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并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一、项目名称:洛浦县棚户区改造建设拆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PXZFCG (2017XJ)-060号
三、采购单位名称: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局(征地拆迁置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洛浦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五、采购需求概况:(具体参数、要求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1)项目名称:拆迁服务项目
(2)采购预算:砖木房屋(含围墙)拆迁:30元/㎡;简易房屋(含围墙)拆迁:20元/㎡;
(3)采购数量:详见询价文件
(4)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相关服务
(5)交货地点: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局(征地拆迁置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指定地点
(6)交货日期: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质报名: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以上证件报名时可为复印件但须加盖公司鲜公章,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报名,由供应商到我中心拷贝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自带U盘)或申请由我中心向投标方发送电子邮件。
(5)由供应商到我中心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自带U盘)。
七、供应商报名时间: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0日
八、询价采购文件售价及领取地点:
本项目标书免费发放。由供应商到我中心拷贝电子版询价采购文件(自带U盘)或申请由我中心向投标方发送电子邮件。
九、投标保证金:无
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及资质原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需一致均加盖公司鲜公章)应于2017年12月11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12月11日之前进行投标确认,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投标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十二、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1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洛浦县人力资源市场三楼会议室
十四、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洛浦县人力资源市场302室
十五、联 系 人:刘建新 刘佳 李瑛 电话(传真):****-******* 传 真:****-*******
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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