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区图书馆流动服务车招标公告
洪泽区图书馆流动服务车招标公告
淮安市洪泽区政府采购项目询价文件
项目名称:洪泽区图书馆流动服务车采购
编号:HZDLCG-*******-SZ39
采购人:洪泽区图书馆
代理机构: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四日
洪泽区图书馆流动服务车采购项目报价表
(项目编号:HZDLCG-******* -SZ39)
一、采购清单
序号采购明细参数数量单价是否响应参数(是/否)品牌、规格型号小写总价(元)备注
1图书馆流动服务车见附件1辆
2
3
4
5
合计总价大写: 元整
以上内容,报价人报价时须认真慎重,如成交后不签订合同或不供货的,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七十六条之规定,将不予退还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特别提醒:
1.本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各报价人只能在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询价文件上作出报价,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2.各报价人不得对询价文件的内容作任何改动(本询价文件所有内容必须打印,密封在报价文件内),其中第2页只能在是否响应、小写总价、大写总价三栏处机打填写,不得手工填写,第5页相应位置请报价人必须盖章并认真填写,同时我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接受备选方案以及有选择性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3.此报价文件必须请各报价人用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我公司不接受询价报价文件。
4.各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保持电话畅通,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报价人未能电话通知到,其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各报价人请仔细填写《退还供应商保证金信息表》,在相应位置盖章并签字,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本次询价结束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退还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因报价人《退还供应商保证金信息表》填写有误导致退还错误的或者因未盖章、签字而导致退还投标保证金不及时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不得采用脱离实际的低价投标进行恶意竞争。一旦中标,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并到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洪泽分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办理作自动放弃中标处理,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报价须知(请报价人务必认真阅读):
1.询价文件接收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2月 14 日下午2 :00
询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2月 14 日下午 2 :30
报价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2月 14 日下午 2 :30,截止时间后,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拒绝报价人的报价。
3.报价地点:淮安市洪泽区益寿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洪泽区气象局隔壁)
4.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进口产品须通过正规合法渠道。
5.(1)各报价人在报价前须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交纳询价保证金:人民币玖仟整,询价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转账支票进账单这三种非现金形式之一。报价人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价无效。
各报价人必须在本次报价签到前提交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电汇凭证、网上银行支付成功截图打印件或者加盖付款行转讫章的进账单,否则不予本次报价签到。
开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
银行账号:****************077197
开户行:江苏洪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0014
备注:请注明项目编号:HZDLCG-******* -SZ39,因标注不明,保证金不能顺利查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报价现场缴纳给代理机构,未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招标服务费。
中标管理费 严格执行“淮财购[2016]10号”文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计取(中标价×2%),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独立项,由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束后两日内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5.上述货物所有价格须用人民币,金额单位以元表示,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安装、运输、调试、税费等所有费用。
6.询价文件的澄清及答疑
(1)任何对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报价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传真等)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对报价时间前一个工作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真)。逾期递交对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澄清书面材料的,采购人将不予收理。
(2)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质疑的,必须在上述第(1)条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提出。
7.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与其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合同、供货,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上报财政监管部门对其做出相应处罚。
8.供货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后60天内送到洪泽区图书馆。
9.付款方式: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验收无质量问题符合招标参数支付合同价款的90%,余款质保期满后付清(无息)。
10.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为:在完全满足询价文件要求前提下,经采购人确认的最低价成交。
13.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胡艳艳 133*****119
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 冯磊 151*****267
报价单位(必须盖公章):
报价单位报价人(必须填写):
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公司地址(必须填写):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
6.6-7米图书馆车底盘配置
项目名称配置参数说明单位数量
1底盘基本配置车型尺寸车型外尺寸(mm)
长6500-7000米
宽2200-2500米
高3000-3500米项1
2潍柴或玉柴国V项1
3变速箱六齿手动五档项1
4离合器项1
5前桥项1
6前桥鼓式制动器项1
7鼓式后桥项1
8钢板弹簧项1
9ABS项1
10自动调整臂项1
11方向机项1
12二软轴变速换挡机构项1
13子午胎(无内胎子午胎)项1
14油箱85L以上项1
15专用车载空调项1
16电动兔耳外后视镜项1
17电动外摆乘客门项1
18铁质后行李仓门项1
19手动推拉司机窗项1
20豪华仪表台项1
21靠背可调前后可滑动司机椅项1
22素色漆项1
23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项1
24四幅方向盘项1
25实木地板项1
26钢化玻璃项1
27整车布艺窗帘组布艺项1
28整车窗框造型组木作造型、包覆项1
29整车豪华装饰窗楣组木作夹板海绵软包面包PU皮 项1
30整车豪华窗台组包覆及装饰项1
31整车立柱造型木作造型、包覆 项1
32LED透光柱木作夹板包PU皮透光板彩色灯带项1
33非独立水暖,强制散热项1
34行车记录仪项1
35GPS定位系统项1
36排气制动项1
37驾驶区倒车影像项1
38前舱DVD+导航一体机项1
39行车记录仪项1
40户外音响防水安装项1
41折叠桌饰防火板面项1
42影音系统高清播放车载专用(宣传资料播放)项1
43玻璃贴膜黑色膜项1
44车载音响功放组车载专用音响项1
45车载音响前置、后置喇叭组项1
46车载音响低音组项1
47座椅项3-5
48操作台LED,灯色可选定项1
49LED全彩显示屏(防水P5)
尺寸:90*235
NE2.11-P5左右各一块,采用高品质的LED晶片,全方位的防静电措施,具有感光控制系统,采用高效的光纤传输系统项1
50LED彩色显示屏固定支架固定支架、装饰框项1
51换气扇房车专用项1
52遮阳棚 电动房车专用项1
53书柜木作造型、油漆项2
54单人椅项1
55设备加装加装中央空调车载专用顶置空调项1
56空调管线铺设、进出风管项1
57出风口内饰装饰项1
58空调独立电路、保险装置项1
59整车装饰整车包柱总成包覆及装饰项1
60整车LED顶灯整车照明套1
61原车空调管包柱总成包覆及装饰项1
62整车隔音,隔热,止震工程木作夹板,隔音海绵,隔热层项1
63电路设备五孔插座五孔电源插座展示区、VIP区、洽谈区个6
64逆变器车载逆变器3KW项1
65电池降压器电池降压器24V-12V项1
66蓄电池150A蓄电池含电池支架约供1个小时以上项2
67配电柜电器断路器,漏电保护系统项1
68整车供电系统电源线材,保险,开关项1
69外接电源系统220V市电接入供电项1
70外接电源线盘及线3*6-50米电缆线项1
71防水供电插座房车专用项1
72其它贴纸logo定制整车喷漆帖纸装饰(LOGO,宣传可定制)项1
73辅料五金、线缆耗材、环保胶水、进口高光漆项1
74人工车辆底盘生产
内饰升级改装项1
75辅助配置一台车载饮水机,一套4Gwifi网络系统项1
76扫描枪WY3D,扫描速度350次/秒,433MHZ无线传输项1
77保险(平安/人保)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座位险、交强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玻璃险。项1
78购置税车辆购置税(包含上牌相关费用)项1
79交付地点江苏洪泽项1
投标人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为汽车的生产厂家或者经营企业且具有相应的改装资质,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报价函中),本次询价为,最终的解释权归洪泽区图书馆,投标单位如有不确定的事项,请及时和采购人联系对接,明确本次采购的详细情况,如中标后以不清楚项目为由提出追加费用和不合理要求,采购人不予接受,将作无效标处理,并报财政监管部门。
采购人联系人:胡艳艳 133*****119
退还供应商保证金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收款人
信息采集全 称
账 号
汇入地点省 市(县)
汇入行名称
单位公章: 财务对接人: 电话: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说明:
1.各供应商请仔细填写《退还供应商保证金信息表》,在相应位置盖章并签字,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本次询价结束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退还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因供应商《退还供应商保证金信息表》填写有误导致退还错误的或者因未盖章、签字而导致退还投标保证金不及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表不得作任何改动,只能在收款人信息采集的四个栏目处机打填写(手写无效),在单位公章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签字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本表所填写的收款人信息必须与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信息完全一致。
4.以上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法自动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需携带授权退还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与原件完全一致且正反面齐全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和按要求正确填写的《退还供应商保证金信息表》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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