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中省转移资金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中省转移资金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对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中省转移资金装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中省转移资金装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LD2017-169Z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北院门159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二路与未央路十字东北角天地时代广场A座21楼(地铁 2号线市图书馆站D口出) 联系方式:***-********转813 五、采购内容:中省装备(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预算:250690.00元 项目用途:项目自用 项目性质:中省专项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07日至2017年12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止。 2、发售地点: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3、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九、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谈判当日)谈判截止时间前递至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4日下午14:30止 2、谈判时间:2017年12月14日下午14:30(逾期递交,恕不接受) 3、谈判地点: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 工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6105 0193 0041 00000 182 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07日 |
招标文件下载:暂未提供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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