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招标公告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招标公告
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受山阳县中村镇中心卫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山阳县中村镇中心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山阳县中村镇中心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C2017-TP/G-489 三、采购人名称:山阳县中村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商洛市山阳县中村镇 联系方法:****-*******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楼1006室 联系方法:***-********/********转804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数量和简要说明及主要技术参数):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一台 项目用途:医院自用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人民币23.4万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三)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四)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供应商为制造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六)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事业单位参与谈判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保障资金。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一)《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五)《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六)《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 (一)发售时间: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2日(工作时间:09:00-12:00、14:00-16:3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层1006室(锦业路与丈八一路十字东南角) (三)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购买谈判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14:30 (二)谈判时间:2017年12月15日14:30 (三)谈判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层1006室。 十、其他说明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纪旋 联系电话:***-********/********转804 传 真:***-********转80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锦业路支行(行号:********0305) 十一、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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