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勘察设备招标公告
刑侦勘察设备招标公告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开发区刑侦勘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开发区刑侦勘察设备采购项目(重)
二、项目编号:DMZC-XJ*******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勘测通
1
台
2
无人机
1
台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8.5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3、由报价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同时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则须提供三证合一声明函原件一份即可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以上材料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询价文件的领取: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2、报名及领取询价文件地点: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7号管委会12楼1214室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人应于2017年12月12日上午9:3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交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7号管委会12楼1214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宁市公安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分局
联系人:李 工 180*****58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覃 工
通讯地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7号管委会12楼1214室
电话(传真):****-*******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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