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三馆陈列布展及系统建设工程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桃源县三馆陈列布展及系统建设工程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桃源县三馆陈列布展及系统建设工程建设项目(EPC)已由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桃发改投【2012】124号文件批准建设,桃发改招【2017】806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桃源县三馆陈列布展及系统建设工程建设项目(EPC)
2.2建设地点:湖南省桃源县。
2.3建设内容:桃源县图书馆陈列布展、系统建设以及数字图书馆建设;桃源县文化馆装饰装修提质,数字文化馆、数字非遗馆陈列布展,桃源县文化云平台建设;桃源县博物馆陈列布展,数字博物馆建设。
2.4计划工期:180天。
2.5招标范围:桃源县三馆陈列布展及系统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涵盖项目建设中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等。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6质量标准: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2.7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8补偿:本次投标无任何补偿费(指未中标的投标)。
2.9招标编号:HNZJC2017-GC(CD)-108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
3.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3.4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承担过同类型项目,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证明文件原件;
3.5拟派主创设计师有较强的设计能力,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公司委派人员必须有PMP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具有同类型项目管理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有意参与竞标的投标人于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法人代表和授权委托人(须是项目经理)持下述资料报名:⑴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二代身份证原件;⑵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⑶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⑷设计负责人证明材料;⑸类似工程证明资料进行验证和报名登记。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并要求留存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交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资料须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页码。其他未尽事宜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逾期不予办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5.1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6.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17时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8.投标文件的递交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8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桃源县森林公安局新办公大楼八楼,桃源县农村商业银行和桃源县国土局之间)。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4.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经济补偿9.1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桃源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12.联系方式招标人: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常德市武陵区紫菱路首创名苑
联系人:陈明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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