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构造拆装及检测线测控系统招标公告
汽车构造拆装及检测线测控系统招标公告
南京工程学院因教学科研需要,拟购置汽车构造拆装设备及检测线测控系统改造相关设备。现以校内采购方式确定供货商,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标的概况
第一包:汽车构造拆装设备 1批
第二包:汽车检测线测控系统改造 1套
具体配置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合法经营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独立法人。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标书要求
1、标书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2、标书内容:
(1)标书目录;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加盖公司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授权人与被授权人同时签名或签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6)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等材料;
(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需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缴纳材料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材料,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相关缴费记录材料,不能由投标单位自行证明);
(8)近三年针对本项目的销售业绩(相同或同类产品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9)企业基本情况(经营规模、经营状况及行业优势)简介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0)报价清单。硬件部分要列出详细配置、价格、品牌及产地;软件部分报价含软件安装、培训、调试等全部费用;要求其技术参数或配置等于或高于附件中的技术参数,并列出技术参数偏离表;所有产品必须单项报价,不接受赠送。
(11)售后服务承诺(含免费质保期限承诺等)及最快供货期;
(12)其他相关内容(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商的证明材料等)。
3、标书制作请按上述标书内容的顺序。
四、其他要求
1、标书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参与投标即视为对本标书要求的接受。
2、请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严格遵照标书内容应标,投标书不符合邀标书的要求即视为废标。
3、中标方负责设备及其使用软件的安装、调试及培训。
4、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在封口加盖公章。
5、付款方式:货到校方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6、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7、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和被授权人签字以及加盖公章。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相关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等要求。
(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五、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1、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当日缴纳标书费(人民币现金300元),无论中标与否,标书费不退。标书费缴纳方式:投标人提前半小时至行政北楼205会议室开具标书费收款通知单,凭收款通知单缴纳。
2、每个分包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
3、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当日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应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汇票或公对公转账的方式缴纳,原则上不接受现金,不接受个人汇款、银行卡刷卡等以个人名义的方式缴纳。
收款人名称:南京工程学院
开户银行:工行上元支行
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换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六、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中标人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采购中标决定,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应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10%计),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设备及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一年后,凭用户部门和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签署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加盖公章)、保证金收条原件到南京工程学院财务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无息退还)。
七、评标方式
评标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经对第一包竞争性磋商、对第二包竞争性谈判后,在对投标人的产品品牌、技术功能、报价、服务响应、公司规模、信用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的情况下确定中标人。
八、《投标确认函》文件接收信息
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发传真至我校并电话确认是否发送成功,未成功发送投标确认函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在“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管理处网站”上自行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资产管理处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投标确认函接收期限时间:2017年12月7日开始,至2017年12月13日止。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联 系 人:操老师 郝老师
联系电话:***-******** 传真:***-********
技术咨询联系人:屈老师 电话:139*****209
九、开标信息:
时间:2017年12月14日上午9:30后(标书提前做好,供应商来人参与开标并将标书在开标前半小时内送达)。
地点:南京工程学院行政中心205会议室
地址: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1号(邮编:211167 )
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南京工程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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