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城区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古蔺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古蔺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己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地区【2008】3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古蔺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地方自筹,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40%,其他资金60%,招标人为古蔺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地区【2008】33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02)的招标代理机构是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⑴ 建设地点:古蔺县古蔺镇长沙村
⑵ 建设规模: 新建0.7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配套建设截污干管9.77公里。
⑶ 计划工期:两年
⑷ 招标范围:施工标段:配套建设截污干管9.77公里(施工图所示范围);监理标段:新建0.7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配套建设截污干管9.77公里。
⑸ 标段划分:一个监理标段,一个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两个及以上配套建设截污干管工程施工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003年一月以来承担过两个及以上具有供水能力2万吨/日及以上自来水工程或者处理能力2万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的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资格。
3.2.2造价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2.3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2月2日至2009年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草市街123号608室)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标段: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监理标段: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注:拟派往该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是专职人员,以上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并须加盖企业公章,投标单位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所有的报名资料一经查明有虚假材料者,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提交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3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提供;√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2月24日10时 00 分,地点为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同楼西侧光大金融大厦21楼(成都市草市街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古蔺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古蔺县金兰大道政务中心
邮 编:646500
联 系 人:胡先生 闵女士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草市街123号608室
邮 编:610017
联 系 人:蒲先生
电 话: ***-******** ********
传 真:分机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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