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福州市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乙方:福建省决策资源市场研究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JYS[GK]*******-1的福州市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
1 | 1-1 | 工程监理服务 | 工程监理服务 | 1 | 107900 | 福建省决策资源市场研究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后180天内交货 | 项目完成后提供3个月免费服务 |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 孙煜煊/********7091 | 福建省决策资源市场研究有限公司 | 137*****289 | ||||
合计: | 1079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零柒仟玖佰元整(¥1079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18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具体以合同为准;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本项目乙方应满足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服务要求。5.2乙方将在甲方所在地成立项目部,直至服务期结束。。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项目分三期验收:1、乙方提供调查监理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审核海洋经济调查项目中标人所提供的市级实施方案细化方案,以及调查人员选聘、培训、数据处 理、质量控制等各项实施计划,调查工作手册、填报说明等各类培训材料,各种资料汇编表、手工汇总表、数据处理日志记录表、质量控制类表单等是否具备可操作性,是否满足调查工作需要;审核海洋经济调查项目中标人所收集整理的全市底册数据、其他涉海部门数据等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是否满足调查需要;监理海洋经济调查项目所含全市师资、调查指导员和市级调查员培训工作,通过抽查与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评估培训工作质量和效果,督促海洋经济调查项目中标人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2、乙方监理海洋经济调查项目所含非沿海县涉海单位清查和海洋及相关产业调查的入户调查业务、报表复核与质量控制、数据录入 等工作;监理海洋经济调查项目所含全市涉海单位清查、海洋及相关产业调查和专题调查的数据处理、录入、汇总、审核、归档、质量控制与成果编制等工作; 通过报表审查、实地抽查、电话核实、指标考评等方式,跟踪海洋经济调查项目,确保海洋经济调查项目按照预定的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3、抽样检查海洋经济调查项目有关成果、图册、底册等资料,确保调查的每个阶段性成果符合相关要求;对海洋经济调查项目开展质量抽查与数据评估,确保调查数据质量符合相关要求;监理海洋经济调查项目所含调查宣传工作的具体实施;撰写福州市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 质量控制报告、福州市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服务项目实施监理报告。。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拾万零柒仟玖百元元整(¥107900.00);1、合同签订后,分三期支付:第一期,完成任务第一阶段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即32370元整);第二期,完成任务第二、第三阶段任务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款的30%(即32370元整);第三期,完成全部任务,并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总金额款的40%(即43160元整);。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收取10%的履约保证金(即10790元整),乙方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三日内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乙方提交合格的成果后10日内乙方若无违约予以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各项任务及成果全面完成、提交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6个月。
10、违约责任
10.1以下任一情形,经甲方书面催告后,未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纠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乙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2)乙方迟延履行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3)乙方将合同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10.2未遇有不可抗力的因素,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中途终止本协议,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确因不可抗力原因,甲、乙任何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协议,不负违约责任,但是必须及时向对方通报,以减少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原则上由甲、乙双方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正式生效,望双方共同遵守、严格履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伍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送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 乙方: | 福建省决策资源市场研究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4号阿里山大厦南楼14B |
单位负责人: | 林海华 | 单位负责人: | 曾佑华 |
委托代理人: | 151*****469*******"> ![]() 陈钰 | 委托代理人: | 151*****075*******"> ![]() 曾佑华 |
联系方法: | ********7091 | 联系方法: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建行厦门吕岭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395 |
签订地点: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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