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通用物资集中采购定点供应商 招标公告

2018年通用物资集中采购定点供应商 招标公告

某部队关于2018年通用物资集中采购定点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某部队委托,某部队关于2018年通用物资集中采购定点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某部队关于2018年通用物资集中采购定点供应商项目

项目编号:2017-KJ94587-1001

预算金额:约800万元/年

二、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共分为10个包。如下:

包号

供应商要求

1.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类

营业执照主营范围包含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类

2.信息化产品、通信器材

营业执照主营范围包含信息化产品、通信器材

3.办公家具、仓储货架

营业执照主营范围包含办公家具、仓储货架

4.维修材料、通用工具

营业执照主营范围包含维修材料、通用工具

5.劳保用品、百货日杂

营业执照主营范围包含劳保用品、百货日杂

6.给养器材、酒店用品

营业执照主营范围包含给养器材、酒店用品

7.通用电器

营业执照主营范围包含通用电器

8.消防器材

营业执照主营范围包含消防器材

9.车辆维修器材

营业执照主营范围包含车辆维修器材

10.医疗设备、常用药材

营业执照主营范围包含医疗设备、常用药材

每包根据各情况确定2—5家中标单位,其余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按照排名顺序作为备选单位。采购周期为壹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采购服务期满后期将根据中标单位实际工作情况选择是否续签,续签最长不超过2年。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C 投标文件的编写”中“七、投标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材料。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不得为外资控股企业或“三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的,须提供法人代表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报名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报名

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12月15日17:30前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1501室。

五、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7日起

招标文件发布媒体:、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

招标公告起始时间:2017年12月07日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17:30

七、投标与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2、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12月28日上午8:30

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8日上午09:00:00(各包具体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1501会议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王盼、张茜

3、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8日上午09:00: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1501会议室

八、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前交至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

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缴纳账号:

户 名: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连云港分行

账 号:****************01

联系人:张茜

联系电话:****-********

特别提醒: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到达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帐户内,并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电汇底单的原件至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以便评标委员会审查。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缴款底单并换取收据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请备注项目编号、标段等信息。

九、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某部队

联 系 人:董助理

联系电话:155*****159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白塔埠镇航空西路999号

2、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茜

联系电话:****-********132*****520

邮编:222000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1501、1502号

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07日


附表: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某部队关于2018年通用物资集中采购定点供应商项目

项目编号

2017-KJ94587-1001

投标单位名称


所投标段

第 包

投标单位地址


邮 编


投标单位联系人


手 机


电子信箱


传 真


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15日17:30前

投标单位携带相关资料明细: (附报名表后)

1、 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2、 有效的营业执照;

备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一律不接受散装材料。

单位盖章:

说明: 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投标人在2017年12月15日17:30之前递交 “投标报名表”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为了保证各招标项目的正常运行,降低流标率。投标人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3日前一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标签: 供应商 物资 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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