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招标公告
干政采[2009]003号江西省新干县盐化工业城污水处理厂
BOT项目招标公告
受采购单位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我中心拟对江西省新干县盐化工业城污水处理厂BOT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全国范围内的投资运营商。中标人将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融资、设计、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内建设、运营、维护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污水处理厂无偿移交给当地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
一、项目情况
江西省新干县盐化工业城地处新干县大洋洲镇朝鸡山,规划面积16950亩,已通过省环保局规划环评审批。为使盐化城工业废水达标排放(企业自身预处理达到国家三级排放标准),拟建一座日处理5000吨的工业污水处理厂(远期规划为日处理4万吨)。经处理后的水质应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即一级A)。
二、相关说明
1、工程名称:江西省新干县盐化工业城污水处理工程
2、工程规模:日处理污水5000吨;
3、土地政策: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由县人民政府无偿划拨。预留30亩。
4、投资方式:“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营运-移交”)方式,项目法人独立投资建设、营运、维护并最终移交。
5、招标内容: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营运及维护、移交。
6、建设工期和经营年限:最终被选定的项目投资人须依法组建并注册项目公司。并被授予该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自协议签订后,项目建设工期为1年,特许营运期限为20年(含建设期)。经营期届满时,项目公司将污水处理厂无偿移交给当地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3、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和企业诚信能力。
三、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有意向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我中心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1、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国家环保部(或原总局)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工业废水乙级以上)和《工程设计证书》乙级以上[业务范围为: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废水)]。
开标时提供上述资质证件的原件现场展示(若证件在年检等,需相关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原件),未提供原件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时间安排
(1)购买标书时间:2009年2月1日—2009年2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购买标书地点:新干县招标投标中心(二建大厦四楼)。
(3)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2月17日北京时间15:00整,其后送达的投标书,我中心有权拒收。
(4)开标时间:2009年2月17日北京时间15:00整。
(5)投标、开标地点:新干县招标投标中心(二建大厦五楼)。
(6)标书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存有疑问,请在2009年2月7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
联系电话:0796--*******
新干县招标投标中心
200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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