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福鼎市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鼎市国土资源局

乙方:福建所思达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82]FJSHYZB[GK]*******的福鼎市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金额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售后服务要求
11-1数据加工处理服务数据加工处理服务1*******2017年12月31日2年
合计:*******.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万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17年12月底;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国土资源局;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7〕226号)要求、技术规范和标准,对已完成标准化、正在运行的不动产数据库中的房屋、土地登记数据进行整理、信息规范、信息完善、关联挂接及成果检查入库,形成标准统一、相互关联、信息完整、逻辑正确的不动产数据集群,具体内容有以下六方面: (1)准备工作 收集基础类数据以及土地登记图形和属性数据和房产登记图形和属性数据。通过对收集到的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整理出存量数据存在各种问题及相关问题清单,完成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分析报告,并根据分析报告,制定数据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技术方案等。 (2)土地登记数据迁移整理 以已有的大比例尺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地图,将原有的土地登记图形数据库,整体迁移到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中。原有图形数据不符合要求的宗地,根据登记簿和登记档案或外业补测成果,进行补充上图。 (3)房屋登记图形数据整合 以现有的房产登记数据和楼盘表数据为基础,以房屋不动产单元为单位,结合宗地和自然幢图形数据,建立房屋、楼幢、宗地的关联关系。在空间图形关系上,完成“户室信息归幢、幢信息落宗”;实现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图形数据。 (4)房地属性数据的匹配与整合 将已完成图形数据整合的当前现势有效的房地属性数据进行匹配,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对已有的登记信息补充完善后,转换形成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动产登记成果数据库。对于电子数据缺失的,需先进行关键属性项的补录,再完成房地属性数据的匹配。 a.土地登记属性数据整理 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要求,将现有土地登记属性数据迁移导入到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中。 针对当前现势有效的土地登记属性数据,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分析梳理出缺失的关键属性项。对梳理出来的缺失的关键属性项,再依据登记簿和登记档案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土地登记属性数据的完整性。 针对当前现势有效的土地登记业务,没有对应属性数据的,依据登记簿和登记档案,补录关键属性项,确保每件土地登记业务都有对应的属性数据。 针对当前现势有效的土地登记属性数据进行清洗,具体包括问题数据处理(冲突、冗余、重复)、应注销未注销数据处理以及抵押、查封、限制、异议登记与对应产权信息的逻辑关系等,确保土地登记属性数据的有效性。 b.房产登记属性数据整理 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要求,将现有房产登记属性数据迁移导入到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中。 针对当前现势有效的房产登记属性数据,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分析梳理出缺失的关键属性项。对梳理出来的缺失的关键属性项,再依据登记簿和登记档案进行补充完善,确保房产登记属性数据的完整性。 针对当前现势有效的房产登记业务,没有对应属性数据的,依据登记簿和登记档案,补录关键属性项,确保每件房产登记业务都有对应的属性数据。 针对当前现势有效的房产登记属性数据进行清洗,具体包括问题数据处理(冲突、冗余、重复)、应注销未注销数据处理以及抵押、查封、限制、异议登记与对应产权信息的逻辑关系等,确保房产登记属性数据的有效性。 c.房、地登记属性数据匹配 对于不动产统一登记而言,地和地上的定着物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对当前现势有效的房、地登记属性数据进行挂接,建立房、地登记属性数据的匹配关联,以便在系统应用过程中快速提取房、地相关登记信息。房地挂接以划定区域的土地证书为基准,根据土地证书的权利人和坐落查询对应的房产证书,按照不重、不丢、不漏原则,实现房地数据挂接,使得图属、房地数据有机融合,形成房地一体化的不动产登记数据。 (5)不动产单元号编制 对完成房地登记属性数据匹配的不动产单元,按照国土资源部《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并结合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数据库中部分不动产单元已经存在配号的情况,进行不动产单元编号。 (6)房产存量档案全面扫描挂接 a.档案扫描 建立一套完整的加工方案,通过档案扫描加工平台完成档案扫描建库。 b.条目著录 著录档案管理必要的条目信息便于档案的检索和使用。 c.属档关联 建立登记信息与档案信息的一一对应关系,在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过程中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可以直接调取登记事项对应的档案信息完成信息核对。 (7)数据整合成果的比对分析、处理、入库 对照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数据库结构及数据情况,中标单位对数据整合成果进行比对分析、处理并导入正在运行的不动产登记平台数据库中,支撑不动产登记日常业务应用,同时对数据整合成果进行系统应用级别验证。 (8)数据整合成果的检查 利用国土资源部下发的质检软件,按照《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规范(试行)》、《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成果质量检查细则》要求,对数据整合成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存量数据整合成果的符合上报汇交要求。 2、技术要求 (一)明确基础底图,此次存量数据整合,应以已有的大比例尺正射影像图叠加行政区划、地籍区、地籍子区数据,作为空间数据整合的基础底图,将已登记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矢量数据进行“宗落图、幢落宗、房落幢”。 (二)充分利用原有地籍调查成果,城镇地籍调查成果应作为存量数据整合的基础资料,通过在基础底图上叠加地籍图的方式,开展已登记宗地上图工作。 (三)确保整合信息准确,存量数据整合应以登记簿和登记档案记载的信息为准,即使已有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电子数据,也应与登记簿和登记档案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为数据源进行数据整合。 (四)妥善处理疑难问题,数据整合过程中,对于宗地无法准确上图、房屋无法准确落宗、属性信息缺失或不匹配等问题,目前一时难以解决的,可采取添加标注的方式入库,通过日常不动产登记逐步消化解决。 3、提交成果 1、文字成果 (1)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实施方案; (2)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技术细则; (3)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质量检查报告; (4)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验收意见; (5)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建库技术报告; (6)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建库工作报告。 2、数据成果 (1)不动产空间信息数据库,数据格式满足汇交后数据管理的要求; (2)不动产登记电子登记簿,数据格式满足汇交后数据管理的要求; (3)不动产登记存量档案数据库,按档案管理要求格式存放,扫描内容以文件形式存放; (4)不动产登记信息元数据,数据格式要求为XML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甲方将严格按照国家、省现行的有关规定标准及验收程序开展验收,验收程序按照乙方自查、市局验收的方式,即乙方在完成建设成果后,经过自查合格后10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检查,乙方须按照甲方检查的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提交宁德市国土资源局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由此所造成的返工,整改所涉及的费用及延误工期所遭受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1、费用 福鼎市不动产数据整合总费用为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160.00万元)。 2、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0%费用¥16.00万元(大写:壹拾陆万元整)作为乙方入场工作经费,乙方提交成果验收合格并移交全部成果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80%费用¥128.00万元(大写:壹佰贰拾捌万元整),质量保证金为10%,维护两年期满后,甲方付清全部余额¥16.00万元整(大写:壹拾陆万元整)。。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1、提交验收时间为2017年12月底前。 2、成果完善时间为2018年6月底前。。

10、违约责任

甲方有义务协调各个相关部门人员向乙方提供不动产数据整合的基础材料,如因甲方基础数据提供不及时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应按实际损失赔偿给乙方,如因此导致乙方交付成果延期,不得计算延期损失费。 乙方违约责任有: 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提交成果时(如因甲方原因或有关政策变动、未及时提供资料、验收不及时等原因除外),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本合同约定金额的0.1%计算。 2、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不合格引起错误登记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登记数据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政府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或因政府部门有关机构的行为而引致的延误;。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合同条款选择)}}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伍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送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乙方:福建所思达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鼎市桐城街道五里牌村委会玉龙北路99号住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园C区34号楼3层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张仁寿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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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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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子翔
联系方法:135*****098联系方法:189*****776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蕉城支行
账号:账号:136*****010*******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7年12月0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数据整合 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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