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城市曙光项目A区B区造价咨询项目
轨道?城市曙光项目A区B区造价咨询项目
轨道?城市曙光项目A区B区造价咨询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轨道?城市曙光项目A区B区造价咨询项目经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兰发改【2017】142号)、兰发改【2017】143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现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轨道?城市曙光项目A区B区造价咨询项目
2.3建设地点:兰州市城关区东岗镇
2.4工程概况:
轨道?城市曙光项目位于兰州市城关区东部,基地北邻东岗路,南侧至城市规划路与陇海铁路线临近,西侧至鱼儿沟路,东侧至城市规划路与陇海铁路线临近。
A区建筑面积236873㎡,包括办公楼2幢(东楼22层,建筑面积89572㎡,西楼22层,建筑面积33920.74㎡)及住宅楼5幢(1#楼33层,建筑面积16459.58㎡;2#楼33层,建筑面积16949.6㎡;3#楼32层,建筑面积28738.82㎡;4#楼32层,建筑面积19644.96㎡;5#楼32层,建筑面积30385.17㎡);
B区建筑面积156646㎡,包括住宅楼(1#楼32层,建筑面积26859㎡;2#楼33层,建筑面积28006㎡;3#楼32层,建筑面积20675.5㎡;4#楼31层,建筑面积26749.8㎡),小学4层,建筑面积9411.6㎡,幼儿园3层,建筑面积3250㎡。
2.5投资估算:约19亿元
2.6资金来源:银行贷款
2.7招标范围:
2.7.1轨道?城市曙光项目A区、B区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全过程造价咨询;
2.7.2轨道?城市曙光项目A区、B区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五个标段
2.8.1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
第一标段:A区住宅楼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含A区住宅1#-5#及配套设施)
工程费估算约:7.4亿元
第二标段:A区办公楼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含办公楼东楼、西楼及配套设施)
工程费估算约:5.1亿元
第三标段:B区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含B区住宅1#-4#、B区小学及幼儿园及配套设施)
工程费估算约:6.8亿元
2.8.2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
第四标段:A区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
工程费估算约:12.5亿元
第五标段:B区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
工程费估算约:6.8亿元
2.9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决算审计完成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1.3投标人近5年内(2012年10月01日至今)应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房建工程或市政工程(交通枢纽、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等)的造价咨询项目(必须含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能体现合同金额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3.1.4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以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为准),近5年内(2012年10月01日至今)应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指房建工程或市政工程(交通枢纽、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等)的造价咨询项目(必须含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能体现合同金额及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3.1.5投标人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0年及以上造价专业工作(以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为准),且担任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指房建工程或市政工程(交通枢纽、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等)的造价咨询项目(必须含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能体现合同金额及技术负责人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1.6项目组成员要求:
项目组专业负责人及其他人员不得少于10人;
其中专业负责人至少有土建1人、机电安装1人、装修1人、市政1人,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以专业人员简历表为准);项目组其他人员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机电安装、园林绿化、市政等,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以人员简历表为准),拟派本项目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所有人员均提供(2017年06月0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1.7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或2014年-2016年)合法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以后合法的财务报告及2017年06月至今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1.8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1.9投标人中标后,按照甘肃省、兰州市有关规定需办理信息登记的,应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信息登记;
3.1.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第二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2.3投标人近5年内(2012年10月01日至今)应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房建工程或市政工程(交通枢纽、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等)的造价咨询项目(必须含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能体现合同金额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3.2.4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以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为准),近5年内(2012年10月01日至今)应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指房建工程或市政工程(交通枢纽、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等)的造价咨询项目(必须含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能体现合同金额及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3.2.5投标人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0年及以上造价专业工作(以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为准),且担任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指房建工程或市政工程(交通枢纽、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等)的造价咨询项目(必须含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能体现合同金额及技术负责人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2.6项目组成员要求:
项目组专业负责人及其他人员不得少于8人;
其中专业负责人至少有土建1人、机电安装1人、装修1人、市政1人,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以专业人员简历表为准);项目组其他人员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机电安装、园林绿化、市政等,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以人员简历表为准),拟派本项目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所有人员均提供(2017年06月01日至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2.7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或2014年-2016年)合法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以后合法的财务报告及2017年06月至今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2.8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2.9投标人中标后,按照甘肃省、兰州市有关规定需办理信息登记的,应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信息登记;
3.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第三标段:
3.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3.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3.3投标人近5年内(2012年10月01日至今)应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房建工程或市政工程(交通枢纽、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等)的造价咨询项目(必须含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能体现合同金额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3.3.4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以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为准),近5年内(2012年10月01日至今)应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指房建工程或市政工程(交通枢纽、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等)的造价咨询项目(必须含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能体现合同金额及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3.3.5投标人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0年及以上造价专业工作(以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为准),且担任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指房建工程或市政工程(交通枢纽、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等)的造价咨询项目(必须含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能体现合同金额及技术负责人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4.6项目组成员要求:
项目组专业负责人及其他人员不得少于10人;
其中专业负责人至少有土建1人、机电安装1人、装修1人、市政1人,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以专业人员简历表为准);项目组其他人员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机电安装、园林绿化、市政等,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以人员简历表为准),拟派本项目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所有人员均提供(2017年06月0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3.7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或2014年-2016年)合法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以后合法的财务报告及2017年06月至今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3.8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3.9投标人中标后,按照甘肃省、兰州市有关规定需办理信息登记的,应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信息登记;
3.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第四标段:
3.4.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4.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4.3投标人近5年内(2012年10月01日至今)应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房建工程或市政工程(交通枢纽、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等)的造价咨询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项目或全过程造价咨询),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能体现合同金额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3.4.4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以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为准),近5年内(2012年10月01日至今)应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指房建工程或市政工程(交通枢纽、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等)的造价咨询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项目或全过程造价咨询),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能体现合同金额及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3.4.5投标人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0年及以上造价专业工作(以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为准),且担任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指房建工程或市政工程(交通枢纽、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等)的造价咨询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项目或全过程造价咨询),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能体现合同金额及技术负责人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4.6项目组成员要求:
项目组专业负责人及其他人员不得少于13人;
其中专业负责人至少有土建1人、机电安装1人、装修1人、市政1人,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以专业人员简历表为准);项目组其他人员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机电安装、园林绿化、市政等,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以人员简历表为准),拟派本项目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所有人员均提供(2017年06月0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4.7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或2014年-2016年)合法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以后合法的财务报告及2017年06月至今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4.8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4.9投标人中标后,按照甘肃省、兰州市有关规定需办理信息登记的,应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信息登记;
3.4.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第五标段:
3.5.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5.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5.3投标人近5年内(2012年10月01日至今)应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房建工程或市政工程(交通枢纽、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等)的造价咨询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项目或全过程造价咨询),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能体现合同金额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3.5.4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以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为准),近5年内(2012年10月01日至今)应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指房建工程或市政工程(交通枢纽、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等)的造价咨询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项目或全过程造价咨询),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能体现合同金额及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3.5.5投标人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0年及以上造价专业工作(以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为准),且担任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指房建工程或市政工程(交通枢纽、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等)的造价咨询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项目或全过程造价咨询),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能体现合同金额及技术负责人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5.6项目组成员要求:
项目组专业负责人及其他人员不得少于10人;
其中专业负责人至少有土建1人、机电安装1人、装修1人、市政1人,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以专业人员简历表为准);项目组其他人员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机电安装、园林绿化、市政等,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以人员简历表为准),拟派本项目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所有人员均提供(2017年06月0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5.7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或2014年-2016年)合法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以后合法的财务报告及2017年06月至今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5.8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5.9投标人中标后,按照甘肃省、兰州市有关规定需办理信息登记的,应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信息登记;
3.5.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定标原则
4.1本项目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加五个标段的投标,各标段中标原则为;
4.1.1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第一、二、三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为两个及以上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则以第一标段、第三标段、第二标段的排序确定中标人;
4.1.2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第四标段、第五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为两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则以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的排序确定中标人;
4.1.3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同时为第四标段中标人;第三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同时为第五标段的中标人。若投标人同时为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则优先中标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gzyjy.cn/),按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企业网上报名操作流程(http://www.lzggzyjy.cn/)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6、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6.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0月23日;
6.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0月 19日至2017年10月23日;
6.3联系电话:****-*******(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递交,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08日09时30分,地点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第二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1号伊真大厦11楼-13楼)。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gzyjy.cn/)、中国轨道交通网(www.rail-transit.com)、()、兰州轨道交通网(http://www.lzgdjt.com)、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131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730000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甘肃分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753号百合花宾馆六楼
联系人:毛雅灵袁国飞
电话:136*****598181*****005
传真:****-*******
电子邮件:gs@ebidding.com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委托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中林路1号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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