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智能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车辆智能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7]176号 开标时间:2017-12-28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受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委托,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车辆智能管理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闽咨招[2017]176号

2、招标项目: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车辆智能管理系统

3、招标内容及主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招标内容一览表及第三章招标内容与要求

4、购买时间及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2月8日起至2017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8:30到12:00,下午12:30到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本公司(地址:福州市五四路环球广场B区13层))办理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若邮寄,需另加50元。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凡无法到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报名函》(格式详见附件)加盖公章传真至我公司,并与项目负责人确认报名情况〕。

6、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7、质疑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5点要求执行,否则不予接收。

8、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9、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50号福苑花园1#楼8层03室)。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50号福苑花园1#楼8层03室)。

11、联系方式:

本项目采购人: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中央商务区湖东支路13号;

联系人姓名:王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传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09287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须注明“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车辆智能管理系统”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系统 智能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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