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展馆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省检察院展馆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招 标 公 告1.招标条件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受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委托,按照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省检察院展馆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3790号2.2招标编号:JLCTTC-17YZFSG34352.3项目名称:省检察院展馆建设项目2.4 建设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2.5招标范围: 省检察院展馆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工程清单及图纸)2.6 建设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已落实2.7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2.8采购预算:1124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3.2 本次投标要求申请人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貳级及上资质和中国展览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7、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8、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4日(节假日除外)8:30~16:00到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四楼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同时需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6)外省企业入吉信息截图;(7)依法缴纳税收记录(提供2016年度缴纳税收证明,需提供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8)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度缴费证明,需提供专用票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9)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10)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承诺书;(11)投标人向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申请,为采购活动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内);(12)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6.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期)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17年12月27日上午10:00之前送达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7.投标保证金:采购预算2%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前之前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8. 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7年12月27日上午10:00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联 系 人:史冬梅地 址:长春市南环城路3777号联 系 电话:180*****573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省政府4号楼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账 号:********3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王工E-mail:ctzb_3@163.com注:请在工作时间拨打联系电话咨询相关事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展馆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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