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机设备招标公告

复印机设备招标公告

受苏州市社会福利院委托,我公司在苏州市政府采购共享中央国家机关2005年政府采购第二期协议供货中标结果的基础上对其拟采购的复印机设备进行再竞争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设备清单
序号 名称 品牌型号与配置 数量 每台最高限价
1 数码复印机 东芝E-280(A3/28CPM/160M内存/40GB硬盘/550页*2纸盒/+100页旁路/600*600dpi/网络打印/网络扫描/互联网传真/含双面器) 1 24500.00元
双面自动输稿器 1
专用配套机柜 1 赠送
中央国家机关2005年政府采购第二期协议供货中标金额 24500.00元
二、质量、技术要求:
1.满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
2.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及中央国家机关2005年政府采购第二期协议供货中标结果;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质量保证: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满足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中所作的承诺。
4.报价货物如为进口的,在交货时须提供海关商检等部门的相关证明。
三、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货物的产地、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2.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3.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4.报价表
格式: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材(需方要求) 偏离采购要求说明 单位/数量 单价 总价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报价单位(盖章):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报价说明:
1.采购配置清单、单价最高限价可上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第二期协议供货核对。
2.报价中包含运杂、装卸、包装、安装及调试、保险、检测、检验、税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3.报价人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但如果采购内容中要求分段报价的,则报价人可选择其中一段或全部进行报价,但各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并安装、调试、检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凭甲方签章的验收单和销售发票由苏州市国库支付中心以转帐或电汇方式付清货款.
5.成交原则: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单一品牌的以最低价成交.
6.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0.6%向采购代理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7.请贵单位于2005年5月16日11:00时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壹份。盖章密封后由送到苏州市人民路905号,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8.采购代理公司为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传真:****-********。联系人:陶元倩。
9. 采购单位为苏州市社会福利院,联系电话:********-***,联系人:祝文娴。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05-5-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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