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道路工程(三批)招标公告

2017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道路工程(三批)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东光县2017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道路工程(三批)

招标公告编号:

I130*****010********001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东光县发展改革局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东发改招标核准2017-22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道路运输业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沧州市-东光县
业主单位名称:东光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内容:

东光县2017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道路工程(三批)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DHBZB-2017-005

1、本招标项目东光县2017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道路工程(三批)项目已由东光县发展改革局批复文号为:东发改字[2017]43号,经东发改招标核准文号为:2017-22,项目业主为东光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规模和技术标准:

建设规模:在东光县找王镇、秦村镇、连镇镇、灯明寺镇、大单镇辖区内有关项目村翻修道路5.628公里,路面宽3-4米,其中:找王镇翻修道路路面总面积8140平方米;秦村镇翻修道路路面总面积3500平方米;连镇镇翻修道路路面总面积1000平方米;灯明寺镇翻修道路路面总面积6800平方米;大单镇翻修道路路面总面积1344平方米.

技术标准: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 计 速 度 采 用20km/h,路面宽 3-4m。主要技术指标采用执行交通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2)建设工期:2018年7月竣工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内容为路基、路面、附属设施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及相关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公告附件2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附件1的要求)。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1家报名投标。

3.5 投标人过去1年(2016年1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2 主体登陆,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投标时现场缴纳。

4.4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提供协助。

5.2投标预备会:不统一召开,投标人在现场考察和阅读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请以传真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注明项目名称)。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25日9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东光县东升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 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光县交通输局

招标代理: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东光县茧城大街312号

地 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高营大街30号御景半岛2号公寓

邮 编:

邮 编:

050011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联系人:

高树峰

联 系 人:

安丽娜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 对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2: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要求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乙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过去1年(2016年1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投标人过去1年(2016年1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标段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项目总工

1

工程师职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工程 涉农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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