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港区空港P分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保税港区空港P分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1建设地点:重庆市空港两路组团。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港通大道东段、观月大道东段、南北货运通道、观月东路四条道。港通大道东段西接空港物流园及贸易功能区,止于六横线,全长约1.3Km,路幅宽48m;观月大道东段西接观月大道已建路段,东接观月东路,全长约3.5 Km,路幅宽37m;南北货运通道北接在建木耳物流园及铁路木耳站,南至江北机场,全长约3Km(桥梁段长约1.5 Km),路幅宽37m;观月东路北接六横线,南接王家互通立交,全长约2.5 Km,路幅宽37m;城市次干路1213米,路幅宽度26米;截污干管约5.8公里,管径D500-1500。
2.3 建安费:约8亿。
2.4勘察设计工期:30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结构工程、综合管网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及后续服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道路、桥梁、雨污水、电照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等;工程勘察、工程概算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外地勘察设计企业投标:
市外企业须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2013]310号)规定取得《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8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招标文件及所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12月29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见当天电子展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18号 |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201号联合国际 28层18号 |
联系人:马老师 | 联系人:陈老师 |
电话: ***-******** | 电话:***-******** |
传真: ***-******** | 传真:***-******** |
2.1建设地点:重庆市空港两路组团。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港通大道东段、观月大道东段、南北货运通道、观月东路四条道。港通大道东段西接空港物流园及贸易功能区,止于六横线,全长约1.3Km,路幅宽48m;观月大道东段西接观月大道已建路段,东接观月东路,全长约3.5 Km,路幅宽37m;南北货运通道北接在建木耳物流园及铁路木耳站,南至江北机场,全长约3Km(桥梁段长约1.5 Km),路幅宽37m;观月东路北接六横线,南接王家互通立交,全长约2.5 Km,路幅宽37m;城市次干路1213米,路幅宽度26米;截污干管约5.8公里,管径D500-1500。
2.3 建安费:约8亿。
2.4勘察设计工期:30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结构工程、综合管网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及后续服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道路、桥梁、雨污水、电照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等;工程勘察、工程概算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外地勘察设计企业投标:
市外企业须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2013]310号)规定取得《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8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招标文件及所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12月29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见当天电子展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18号 |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201号联合国际 28层18号 |
联系人:马老师 | 联系人:陈老师 |
电话: ***-******** | 电话:***-******** |
传真: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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