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电动巡逻车、电动卡车采购及安HCA(FCG)
*******XDC询价采购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东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电动巡逻车、电动卡车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电动巡逻车、电动卡车采购及安装
二、采购项目编号:HCA(FCG)
*******XDC(重)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封闭式电动巡逻车2辆、电动运输车1辆,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万零肆仟元整(¥204000.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报价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 8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12月 13日止,每日上午8时整~12时整;下午14时30分整~17时30分整(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防城港分部(防城港市港口区珍珠路69号4楼);
3.售价:询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
4. 获取采购询价文件的方式: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人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八、询价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报价人应于报价截止时间:2017年 12 月 19日10时00分前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防城港分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防城港桃花湾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659 5420 5070 1460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人应于2017年 12月19日10时00分止,将报价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防城港分部(防城港市港口区珍珠路69号4楼)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参加报价供应商的法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
十、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东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xzf.gov.cn/zwgk/zfcg/)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东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
地址:东兴市湖南路83号
联系人:方志文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珍珠路69号4楼
项目联系人:吴兴红、黄丽丽 联系电话:
****-******* 133*****1853.监督部门: 东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7年 12 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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