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陆达高速公路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河北津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津汕高速、廊沧高速一期、廊沧高速二期、沿海高速广告牌招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沧州市陆达高速公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 1、本次招标分为四个合同段,招标内容为:津汕高速、廊沧高速一期、廊沧高速二期、沿海高速广告牌招租项目, 一标段:津汕高速广告塔6座、跨线桥广告8座; 二标段:廊沧高速一期广告塔7座、跨线桥广告5座; 三标段:廊沧高速二期广告塔7座、跨线桥广告5座; 四标段:沿海高速广告塔1座,跨线桥广告7座。 其中广告塔设计6*18米双面,跨线桥广告3.5*50米双面 本项目的广告塔和跨线桥广告均未建。未建的广告塔和跨线桥广告由中标单位负责广告设施的建设,在中标价格中扣除其建设成本(广告塔:一标段12万元/个*1、11.7万元/个*5;,二标段12万元/个*5、11.7万元/个*2;三标段12万元/个*2、11.7万元/个*5;四标段11.7万元/个*1、跨线桥广告1.8万元(单面)/个、3.6万元(双面)/个),建设工期为60日历天,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起算。广告塔和跨线桥广告建设费用结算以实际发生材料、人工市场价为依据,完工验收后按实际工程量审计结算。 本项目出租的只是广告设施使用权,广告设施的产权始终归沧州市高速公路管理局所有。 以上四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以兼投,亦可以兼中。 租赁期限:五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租金支付方式:分两期付清) 2、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广告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内容; (2)投标人承担过户外广告项目; (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家企业报名投标。 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在过去一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08日至2017年12月14日的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北津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国际B座1110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8日09时30分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分支机构投标的单位需同时提供其独立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详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上述所有证件的彩色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的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文件的,授权代理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的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相关原件内容保持一致,内容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沧州市陆达高速公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津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电话:****-*******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2:资格审查最低要求 附件3:招标评标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