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安局装甲防爆车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株洲市公安局装甲防爆车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株洲市公安局

装甲防爆车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示日期:2017年12月08日

采购人的装甲防爆车采购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公安局装甲防爆车采购。预算金额:¥1,520,000.00

二、编号:

1.采购计划编号:

2.采购代理编号:

三、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品目分类品目名称单位数量预算
1A032599-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1 1,520,000.00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广州华凯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2.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南接工业区

五、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六、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2017-11-29
论证地点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楼评标室
论证意见



1、株洲市公安局为满足特警反恐的需求,稳定社会的治安,须配置剑齿虎(盾甲牌GDJ5091XFB)装甲防爆车1台及警用装备改装一批。

2、该装甲防爆车为警用特种改装车,涉及知识产权及警用装备的保密性、可靠性、实战性,在国内技术领先。

3、剑齿虎(盾甲牌GDJ5091XFB)装甲防爆车在国内仅广州华凯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具备生产与改装的技术领先,且广州华凯车辆装备有限公司为公安部装备局特种车辆入围企业中唯一一家供应剑齿虎(盾甲牌GDJ5091XFB)装甲防爆车及警用装备改装的单位。

针对以上情况,结合采购方的实际需求,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次项目整体性具备唯一性,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广州华凯车辆装备有限公司采购。

专家成员名单
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彭福生市委办公室工程师
吴卫株硬集团工程师
郑荟湘运集团工程师

七、公示期限:自2017-12-09至 2017-12-15止 ,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八、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株洲市公安局

地址:株洲市珠江北路39号

联系人:基层录入

联系电话:88888

2、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心区五一大道655号嘉顿新天地商务楼19楼

联系人:易学汶

联系电话:137*****420

3、监管部门名称:株洲市财政局株洲政府采购办

地址:株洲市黄河南路469号2栋

联系电话:********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爆车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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