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江北岸温泉城换乘区工程(一期)(EPC总承包)
剑河县江北岸温泉城换乘区工程(一期)(EPC总承包)
招标编号:剑招标办备案〔2017〕29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剑河县江北岸温泉城换乘区工程(一期)(EPC总承包)已由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剑发改投资[2016]404号和剑发改招标[2017]28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剑河县仰阿莎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剑河县江北岸温泉城换乘区工程(一期)(EPC总承包)
工程地点:剑河县城清水江北岸
建设规模:
(1)综合服务楼建设:建筑层数为3层,建筑面积7946㎡,建设内容含土建(建筑、结构、幕墙)、设备安装(给排水、暖通、强电、消防、虹吸)、室内装修及标识等。
(2)一号停车楼建设:建筑为6层智能化停车库,总高度约15米,面积12084㎡,建设内容含土建(建筑、结构、幕墙)、设备安装(给排水、暖通、强电、消防、虹吸)、智能化停车系统等。
(3)换乘区室外配套景观打造:综合服务楼、一号停车楼、室外停车场、电瓶车停车场等周边景观建设。
工期:34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项目投资额:项目总投资19786.40万元,本标段约为9978.57万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施工,设计工作: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建设工程用地红线图提供、工程施工交桩放样及后续设计配合服务工作等全部设计工作,施工工作:经相关部门认可的图纸所示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工程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中级职称以上资格,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应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2.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4.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8日9:00至2017年12月12日23:30(不少于5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报名;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12月8日9:00至2017年12月12日23:30(不少于5日,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下载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交易中心信息费10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8日15时30分,地点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楼大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剑河县仰阿莎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剑河县地址:贵阳市花果园金融街E区7栋11楼1117号(凯里市温州大道6号凯里国际商贸城一期7栋4层407室)
联系人:蒋深强联系人:谢 霏
电话:****-******* 电话:****-*******
2017年12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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