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驾迟镇南张家庄小学教学用房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护驾迟镇南张家庄小学教学用房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深州市护驾迟镇南张家庄小学教学用房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州市护驾迟镇南张家庄小学教学用房工程(二次),已经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批复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深州市护驾迟镇南张家庄小学,资金为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深州市护驾迟镇南张家庄小学教学用房工程(二次)
工程地址:深州市护驾迟镇南张家庄村
工程内容:拟建砖混结构小学教学用房一栋,建筑面积为400m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
资金来源: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央专项资金。
质量要求:合格。
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单位必须要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选择“市场主体登陆”后进行报名。已在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单位可直接购买文件;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 (http://hsggzy.hengshui.gov.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通过以上报名所有单位携带上述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登记。
4.2投标单位将以下证件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需持有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安全考核证书(B本)、无行贿。在网上通过审查后请于2017年12月8 日至2017年12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至17时,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六套递交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并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本次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 月2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深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州市护驾迟镇南张家庄小学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55*****359 电话:****-*******
联系人:韩存柱联系人:耿双久
地址:深州市护驾迟镇南张家庄地址:深州市西外环路吉祥花苑7楼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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