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联通内蒙古分公司全区生产用车(二次)招标公告
2017年中国联通内蒙古分公司全区生产用车(二次)招标公告
本项目在第一次招标时,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投标单位报名不足三家,招标失败,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17年中国联通内蒙古分公司全区生产用车采购,(招标编号: CGZB2017-088-1),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3.项目概括及招标内容
3.1招标内容: 维护用商务车3辆,皮卡车(两驱)19辆,皮卡车(四驱)12辆、面包车1辆(流动营销车)、越野车2辆、微型面包车3辆、微型客货车1辆、共计41辆。
3.2采购预算:本次采购预算为448.4万元(含税)。
3.3到货期:到货期为合同签订后40日内。
3.4)到货地:根据甲方订单要求的指定现场。
3.5保修期:依据所投车型保修要求执行。
3.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五个标段,投标人可就多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标段一、商务车采购:商务车3辆;采购预算为86.97万元。
标段二、皮卡车采购:皮卡车31辆;采购预算为293.88万元。
标段三、微型客货车、微型面包车采购:微型面包车 3辆、微型客货车1辆;采购预算为13.9万元。
标段四、越野车采购:越野车2辆;采购预算为33.96万元。
标段五、面包车采购:面包车1辆;采购预算为 19.69万元。
3.7中标人数量及份额分配:每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中标份额100%,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为中标人数量加1。
3.8本次采购为单价设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不参与后续评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应满足本次招标内容相关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同时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近三年的履约中无违约情况,未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企业名录(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审核、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审核);
4.2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能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
4.3投标人必须为所投车辆品牌4S店经销商或车辆品牌原厂商相关授权经销商,证明文件为有效的授权书或相关文件。(提交授权书原件或相关文件原件审核)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9日9时00分至2017年12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登录网站: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upb.cn)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投标人应上传营业执照等,线上报名通过及付款完成后才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同时线下须将“附件-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中要求提供全部资料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包括招标文件登记表、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特别说明:请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形式联系办理报名手续。未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导致漏报的本公司概不负责。待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且下载招标文件后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4招标文件费用收取方式:接受公对公账户支付,汇款时请注明招标编号或项目名称。
6.5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类型:若潜在投标人未要求开具四川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要求开具四川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所需资料(公司的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一般纳税人证明和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均开具四川增值税普通票。
6.6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缴纳方式:电汇。如有意参与本项目,且通过公司对公账户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的,请于本公告发布时间(北京时间,同上)内,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电汇至以下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玉林南路支行
帐号:21022003215490000015
7.电子招投标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和纸质版投标相结合的方式,投标人未完成以下工作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a.登陆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点击IPASS自助服务,阅读办理指南,购买IPASS电子证书。操作说明详见网站,网站联系电话:********66。
b.IPASS购买完毕后完成供应商注册并进行联系人绑定操作,联系人绑定之后才可以进行上传报价及投标应答文件。操作说明详见网站附件《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绑定操作手册》或IPASS证书自带说明,网站联系方式:
***-********,***-********。
c.投标人须在购标截止时间前在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然后完成标书款的支付;超过售标截至时间则不允许提交购标申请或支付标书款,在购标截止时间前未在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未完成标书款的支付的视为报名失败。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康复街凯莱迪花园酒店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同纸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8.3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与线下同时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
8.4未按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者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已接收的纸质版文件予以退还。
8.5上传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8.6如因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原因无法正常开标或解密,则现场进行纸质文件开标唱标,投标文件以纸质报价文件为准。
8.7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8.8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8.8.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8.8.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8.8.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9.其他说明
9.1如投标人中标,本项目严禁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9.2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等,须为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
9.3异议受理单位及电话: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席晓杰 池美珍
电话:158*****589 155*****361
电子邮件:158*****589@163.com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纪检监察部
联系电话:****-*******
舞弊邮箱:nmgwbjb@chinaunicom.cn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兴安北路55号
购买招标文件请于以下人员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58号
邮编:010050
联系人:席晓杰 池美珍
电话:158*****589 155*****361
电子邮件:158*****589@163.com
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本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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