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荫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办公室车载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嘉荫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办公室车载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嘉荫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办公室车载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采购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车辆附属设施及零部件 | ||
采购单位 | 嘉荫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嘉荫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12月08日16:0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12月08日09:00至2017年12月14日15: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投标登记处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2月28日14:00 | ||
开标地点 | 嘉荫县康居家园16号楼三楼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5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姜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534 | ||
采购单位 | 嘉荫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嘉荫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姜先生 139*****53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刁先生 ****-********-****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受嘉荫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嘉荫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办公室车载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嘉荫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办公室车载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采购
项目编号:DHZB-HLJ-1704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9*****53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嘉荫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办公室
地址:嘉荫县
联系方式:姜先生 139*****53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刁先生 ****-********-****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嘉荫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办公室车载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采购
共一包
用途:森林防火
数量:3台
简要技术要求:发动机型号本田GX35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510000元人民币(预算内资金)
注:投标人必须整包报价,不得拆包。
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供货
交货地点:嘉荫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办公室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是本项目产品的生产制造商;4、各投标单位自行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日期自报名之日起 至报名结束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如潜在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评审现场查询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08日 09:00至2017年12月14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投标登记处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确认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法定代表人携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不提供); (5)经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6)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截图(复印件); 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8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8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嘉荫县康居家园16号楼三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 标 公 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受嘉荫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嘉荫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办公室车载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嘉荫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办公室车载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采购
项目编号:DHZB-HLJ-1704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刁先生 dhzb_hlj@126.com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嘉荫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办公室
地址:嘉荫县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姜先生 139*****53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刁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哈尔滨市本部)
嘉荫县康居家园16号楼三楼(嘉荫县办事处)
一、招标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名称:嘉荫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办公室车载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采购
共一包
用途:森林防火
数量:3台
简要技术要求:发动机型号本田GX35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510000元人民币(预算内资金)
注:投标人必须整包报价,不得拆包。
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供货
交货地点:嘉荫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办公室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是本项目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4、各投标单位自行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日期自报名之日起 至报名结束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如潜在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评审现场查询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 13时30分至15时3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综合楼4楼投标登记处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每套售价500.00 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报名确认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法定代表人携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不提供);
(5)经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6)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截图(复印件);
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8日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8日14:00
六、开标地点:嘉荫县康居家园16号楼三楼开标大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八、其它补充事宜
1. 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每包每套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嘉荫县康居家园16号楼三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递交人身份证原件)。
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刁先生
(2)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3)邮政编码:150008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2017年12月8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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