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个规模化养殖场种业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33个规模化养殖场种业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农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房山区农业局33个规模化养殖场种业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农业局33个规模化养殖场种业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HCZB-2017-2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农业局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七号
联系方式:安先生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一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妊娠舍自动喂料设备 | 1套 | 227.94528万元 |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
2 | 保育舍自动喂料设备 | 1套 | ||
3 | 育肥舍自动喂料设备 | 2套 | ||
4 | 规模养猪场猪舍消毒设备及人员消毒设备 | 1套 | ||
5 | 规模养猪场育肥舍节水设备 | 1套 | ||
6 | 规模养猪场养殖栏体设备 | 1套 |
注:每一家养殖场需要购置1批上述设备,本包需为9家养殖场购置设备。
简要技术要求:1.5kw等。
第二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妊娠舍自动喂料设备 | 1套 | 253.27264万元 |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
2 | 保育舍自动喂料设备 | 1套 | ||
3 | 育肥舍自动喂料设备 | 2套 | ||
4 | 规模养猪场猪舍消毒设备及人员消毒设备 | 1套 | ||
5 | 规模养猪场育肥舍节水设备 | 1套 | ||
6 | 规模养猪场养殖栏体设备 | 1套 |
注:每一家养殖场需要购置1批上述设备,本包需为10家养殖场购置设备。
简要技术要求:1.5kw等。
第三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妊娠舍自动喂料设备 | 1套 | 354.58208万元 |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
2 | 保育舍自动喂料设备 | 1套 | ||
3 | 育肥舍自动喂料设备 | 2套 | ||
4 | 规模养猪场猪舍消毒设备及人员消毒设备 | 1套 | ||
5 | 规模养猪场育肥舍节水设备 | 1套 | ||
6 | 规模养猪场养殖栏体设备 | 1套 |
注:每一家养殖场需要购置1批上述设备,本包需为14家养殖场购置设备。
简要技术要求:1.5kw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和以下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⑦对“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35.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08日 09:00至2017年12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代理机构审查资质合格后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08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地点: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开户名(全称):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
财务联系方式:常女士 ***-********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材料到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含有:机械或机电设备、五金交电或五金机电)(原件,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登记证(原件,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声明;(原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否则无效)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审查合格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
如为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五证合一的投标人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并附说明。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房山区财政局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未经许可禁止转载,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任何未经许可的转载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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