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新车管所机房和监控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公安局新车管所机房和监控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卫辉市公安局新车管所机房和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采购方式的批复(卫财谈判采购17061) ,现对卫辉市公安局新车管所机房和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有资格的谈判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卫辉市公安局新车管所机房和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卫交采2017TP024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一体化摄像机、LED显示屏、网络存储设备(详见采购清单)
四、项目预算金额及交货期、质量要求:
1、本项目预算金额:叁拾伍万元整(350000元)
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50日历天内安装完成
3、质量:合格
4、质保期:一年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应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且投标截止时在有效期内)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以上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彩色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购买:
1、网上报名、谈判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3日每天8:30~18:0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谈判文件工本费,谈判文件工本费按标段现场收取,未缴纳谈判文件工本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3、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址http://www.xxggzy.cn)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采购人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关于本项目的谈判文件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八、说明:
1、本项目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下载谈判文件,现场不再受理项目报名。
2、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库》后并取得CA数字证书才能参与本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首页面《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须知》)。
3、供应商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时,请在欲报名的公告下方点击“我要报名”,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化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等操作。具体操作请进入电子化招投标平台后,参见帮助中心中的“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九、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评标服务区(卫辉市财政局南邻30米)。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卫辉市公安局
地址:卫辉市建设路中段联系人:司立新电话:****-*******
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远大理想城54号楼1单元1304室
联系人:宋丹电话:155*****168
十二、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卫辉市纪检委、 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卫辉市发改委、卫辉市审计局、卫辉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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