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359线高明区杨和跨线桥至迳尾段(原S113线K63+546-K110+882)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二次)
国道G359线高明区杨和跨线桥至迳尾段(原S113线K63+546-K110+882)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二次)
国道G359线高明区杨和跨线桥至迳尾段(原S113线K63+546-K110+882)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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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国道G359线高明区杨和跨线桥至迳尾段(原S113线K63+546-K110+882)路面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交能〔2017〕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恒达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
国道G359线高明区杨和跨线桥至迳尾段(原S113线K63+546-K110+882)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二次)
2.2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国道G359线高明区杨和跨线桥至迳尾段(原S113线K63+546-K110+882)路面改造工程分为三段:
(1)国道G359 线高明区杨和跨线桥至禄堂段(原S113 线K63+546~K69+416)路面改造工程维持原有公路建设规模,本次建设方案只对原有公路主路进行路面改造,维持双向8 车道标准,平面线形和路基宽度不作任何改变,纵断面基本维持原有道路纵坡。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路基宽度64.5m,改造范围宽度38.5m(机动车道路面宽2×16 米),路线全长5.870km。
(2)国道G359 线高明区对川至洞心段(原S113线K69+416—K100+500)路面改造工程维持原有公路建设规模,本次建设方案只对原有公路进行路面改造,维持双向4 车道标准,平面线型和路基宽度不作任何改变,纵断面基本维持原有道路纵坡。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路基宽度25.5m,路线全长31.084km。
(3)国道G359 线高明区洞心至迳尾段(原S113线K100+500~K110+882)路面改造工程维持原有公路建设规模,本次建设方案只对原有公路进行路面改造,维持双向4 车道标准,平面线形和路基宽度不作任何改变,纵断面基本维持原有道路纵坡。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路基宽度25.5m,路线全长10.382km。
2.3本工程估算总投资28990.8358万元,估算建安费25462.1621万元,勘察设计费估算价为:450.68万元。
2.4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
合同段 | 工作内容 | 招标范围 | 备注 |
01 | 国道G359线高明区杨和跨线桥至迳尾段(原S113线K63+546-K110+882)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主要工作内容为:本工程标段范围内勘察测量、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含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预算及三级工程量清单)以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
勘察设计周期要求:
(1)勘察及施工图设计: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5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送审稿;
(2)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下发后15天内完成;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相应资质、类似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合同段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备注 |
01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
3.1.2 业绩要求
合同段 | 业绩要求 |
01 | 1、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投标人(联合体以牵头人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5km以上(含5km)且估算建安费不少于2.5亿元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公路(或以上等级)的工程设计工作(至少须同时包含路基、桥涵、路面工程)。 2、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投标人(如联合体,则成员单位满足即可)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5km以上(含5km)且估算建安费不少于2.5亿元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公路(或以上等级)的工程勘察工作。 |
(1)、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其中勘察业绩须额外提供工程勘察报告(包括能反映勘察项目的建设规模等相关数据的关键页)或“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或“施工图设计评审意见或者施工图设计审批意见”【完成时间以该证明材料体现时间为准】;设计业绩须额外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或“施工图设计评审意见或者施工图设计审批意见”【完成时间以该证明材料体现时间为准】。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如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备者,招标人将不予考虑该项目。
(2)、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应按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工作比例或工作内容认定。
(3)、如同一个合同项目中同时具有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可以分别按勘察和设计业绩认定。
(4)、改扩建项目是指为满足交通量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需要,在原有公路基础上主要通过加宽路基(桥隧),包括局部新建分离式路基、桥隧,以扩大通行能力而实施的公路工程项目。
3.1.3 人员要求:
人员 | 数量 | 人员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5km以上(含5km)且估算建安费不少于2.5亿元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公路(或以上等级)工程设计工作(至少须同时包含路基、桥涵、路面工程)。 |
路基路面 分项负责人 | 1 | 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桥涵 分项负责人 | 1 |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路线交叉 分项负责人 | 1 | 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绿化 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交通安全设施 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概预算 分项负责人 | 1 | 通过交通部甲级造价人员资格认证或具备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
地质勘察 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设计代表负责人 | 1 | 为投标人拟派的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或桥涵分项负责人。 |
设计代表 | 2 |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年设计经验。 |
(1)、人员业绩经验均可为新建或改(扩)建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业绩经验均应提供能够反映人员姓名、工作岗位的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交通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或发包人的证明资料等有效证明文件)。
(2)、路桥相关专业包括道桥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路桥工程、公路工程、交通土建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下同),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若职称证书无专业则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如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以上人员当中只允许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人员,其他人员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4)上述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成员且不得相互兼任。需提供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在投标人单位2017年6月至2017年11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3.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明令禁止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投标人在最新的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设计单位)、佛山市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6)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招标人提供已备案招标文件(PDF、WORD版本各一份),若有不一致以PDF格式已备案招标文件为准。
4.2报名时间:2017年12 月11 日9 时00 分起至2017年12 月15 日17 时00 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4.3投标人须完成佛山市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入库,各投标企业办理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如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领取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等)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7年12 月28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要求提交。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8年1 月3 日9 时00 分,截止时间:2018年1 月3 日9 时30 分。
5.4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5.5 开标时间:2018年1 月3 日9 时30 分。
5.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如本公告所刊登的网站发布信息有不一致之处,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站所发布信息为准。
7.异议和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或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恒达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645号
邮 编:528500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仇裕星
招标代理: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分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邮 编:528000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李尚强、钟伟明
附件:招标公告.pdf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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