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临清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2017年度临清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2017年度临清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LCJF2017-LQ-050
三、招标内容:
标段划分 | 招标内容 | 预算金额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标段 | 2017年度临清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施工一标) | 161.23万元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人须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标段 | 2017年度临清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施工二标) | 169.22万元 | |
三标段 | 2017年度临清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 | 89.13万元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生产、销售高、低压成套电气控制设备 电动机软起动控制 节能补偿控制及电气系统控制工程的厂商或代理商且具备相应产品的生产或销售许可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12月09日09时00分至2017年12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临清市青年路东首路北)。
3.方式:直接到指定地点领取,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
一、二标段: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水电水利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三标段: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相应产品的生产或销售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①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②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售价: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2月28日13时30分至2017年12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温泉路中段,市法院对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12-28 14:00:0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温泉路中段,市法院对过)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临清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聊城市临清市
联系人:孙广浩 ****-*******
2.招标代理机构: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临清市青年路东首(财政局东200米路北)
联系人:李素瑞 ****-*******/156*****998
八、特别说明
1.严禁分包、转包工程。
2.有假借资质、转包工程、业绩造假行为的投标人,一经发现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中标的取消本次中标资格,并列入投标企业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临清境内的采购项目,并予以通报。
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的规定,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予以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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