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荆门市中医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荆门市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荆门市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ZB0109-1712-ZH116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威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荆门市中医医院


地址: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路15号

联系方式:赵科长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威 ***-********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荆门市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品目一: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

品目二:激光脉冲光工作站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及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3、供应商须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投标产品须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相应登记附表。5、供应商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6、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08日 16:36至2017年12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开标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标签: 医疗设备 医院 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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