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师兽医站牧区动物防疫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十四师兽医站牧区动物防疫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十四师兽医站牧区动物防疫栏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受第十四师畜牧兽医工作站委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对十四师兽医站牧区动物防疫栏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ZHW-[2017]313(电子编号:DSSSZFCG******** ))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BZHW-[2017]313(电子编号:DSSSZFCG******** )
2、项目名称:十四师兽医站牧区动物防疫栏采购项目
3、招标采购内容及要求:
分包 编号 | 采购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 用途 |
BZHW-[2017]313 | 牧区动物防疫栏采购 | 一批 | 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 21万元 | |
预算合计:21万元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4.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4.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供应商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9日至2017年12月15日,售后不退。
投标供应商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购买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投标。投标时项目的负责人必须与报名时的信息一致。
7、招标文件文本费:人民币500元,采购代理机构只出据招标文件文本费发票。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年12月9日0时00分;
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15曰23时30分。
9、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9曰12时30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分中心(新疆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80号十四师水管处五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根据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开标前,投标单位无故放弃已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交纳保证金)的项目,必须提交弃标函至招标代理(邮箱:********76@qq.com),以明确放弃投标项目,如若未提供弃标函,招标代理机构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在诚信库进行一次警告,二次严重警告,三次进行通报并加入黑名单,限期整改。整改后半年内,如若再次发生此类情况,将永久不能参加兵团各类项目投标。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1、公告期限:2017年12月9日至2017年12月15日
12、本项目采购人:第十四师畜牧兽医工作站
地址:新疆和田市乌璐木齐北路175号
联系人姓名:段玉联系电话:181*****296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80号十四师水管处4楼
项目联系人:樊兴凯、樊龙联系电话:****-*******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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