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税务鉴证服务招标公告
2017年税务鉴证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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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2017年税务鉴证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标包内容说明: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2017年税务鉴证服务采购项目(比选代理机构编号:GPDIZB-2017-3554 ),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 比选内容: 本期项目主要是对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2017年税务鉴证服务采购,主要内容包括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和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青海分公司税务鉴证服务:
(1)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2017年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
(3)2017年增值税纳税鉴证。
1.2技术服务地点:青海省西宁市
1.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比选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由1家中选单位负责。
1.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及比选文件规范要求。
1.6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5万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税务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要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时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合伙制税务师事务所,提供公司有效证明文件;参选人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比选项目要求。
2.2 参选人须具备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2.3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其他证明资料)。
2.4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之日止承担过同类项目合同案例。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内容、合同清单、合同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复印件;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待查)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参选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提供无行贿受贿承诺书)。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2 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2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购买比选文件。
4.2.1 电汇方式(建议方式)
1)将购买款电汇到指定账号(比选公告第七条)并须在汇款凭证备注栏注明:公司名称(可简称)+比选代理机构编号及用途(可简称);
2)将获取比选文件所需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按要求填写的《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签字扫描件及其Excel电子文档(格式详见附件)及汇款的银行回单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
3)在收到上述资料后,发放比选文件。
4.2.2 现场购买
售卖时间同4.1,售卖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汇路29号青海电信大楼3楼小会议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按要求填写的《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签字扫描件及其Excel电子文档(详见附件格式)及汇款凭证购买比选文件(不接受现金)。
4.3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参选文件。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2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汇路29号青海电信大楼3楼会议室 。
5.2本项目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注:被邀请参选人参加唱价会议时请手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证件。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结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7.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比选人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汇路29号
比选人联系人:甘明明 联系方式:177*****929
比选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华景路1号,邮编:510630。
项目联系人:鲍红梅 严红霞 孙阳 瞿延山 杨军 康铭
邮 箱:BAOhm666@163.com
购买标书联系人:鲍红梅 139*****151
账户名称: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客户号:********6068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开户银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首层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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