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国土资源局库房设备标准化建设采购需求公示

泗水县国土资源局库房设备标准化建设采购需求公示

泗水县国土资源局库房设备标准化建设采购需求公示

  一、采购人
    名称:泗水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山东省泗水县中兴路
    联系方式:(0537)Tel:*******;Email:136*****577@163.com
    项目联系人:姜伟
    联系电话:*******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泗水县国土资源局库房设备标准化建设采购
    项目背景:

泗水县国土资源局库房面积约124平方米,根据国家《档案法实施管理办法》档案安全保护措施的“十防”、“八不准”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档案安全保护相关技术要求,配置档案智能密集架124立方米,智能温湿度自动测控系统1宗、智能双鉴防盗报警系统1宗、智能臭氧消毒空气净化系统1宗、智能动态视频监控系统1宗、中央控制综合管理平台系统1宗、办公室设备1宗。
    项目预算:41.06万元,其中:预算资金41.06万元,借贷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拟采购标的
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备注
G01其他货物1智能密集架、智能温湿度自动测控系统、智能双鉴防盗报警系统、智能臭氧消毒空气净化系统、智能动态视频监控系统、中央控制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办公室设备。
  四、项目需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Ⅰ)《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生产企业,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完成本项目货物供应和项目实施能力,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须通过国际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国际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国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Ⅲ)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不接受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
   (二)技术要求
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详细技术要求(实质条款用★标示)实质条款实质条款原因说明
G01其他货物

技术标准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7-92,《电动智能密集架技术条件》GB/T13667.4-2013,产品必须经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检测认定。生产过程中材料、工艺均采用国家标准执行。

国家强制要求
   (三)服务要求
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详细技术要求(实质条款用★标示)实质条款实质条款原因说明
G01其他货物终生免费维修保养,出问题1小时到达现场。

项目要求

   (四)安全要求(标准)
确保各项性能指标达到国家安全标准。
技术标准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7-92,《电动智能密集架技术条件》GB/T13667.4-2013,产品必须经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检测认定。生产过程中材料、工艺均采用国家标准执行。
  五、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自2017年12月10日至2017年12月13日
发布人:济宁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0日 17时10分39秒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标准化 库房设备 国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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