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珠江村镇银行商贸支行技防系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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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盱眙珠江村镇银行商贸支行技防系统项目
标包内容说明: 比选公告

1.1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盱眙珠江村镇银行商贸支行技防系统项目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批准,资金自筹,并已落实。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委托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比选,具备承担本次比选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参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盱眙珠江村镇银行商贸支行技防系统项目

2.2 项目性质:设备;

2.3 项目编号:JSZBZB********

2.4 项目规模:约120万元(含税)。

2.5 供货周期:在签订合同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及相关附加服务。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 质量要求:符合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采购人的要求。

2.8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参选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如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参选人为境外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参选人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和验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选(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书;

3.3 参选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者承诺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主管税务机关发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3.4 参选人若为代理商,则需提交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产品(摄像机)的授权函。(提供授权书加盖原厂公章)

3.5 参选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在中国电信公司无不良记录,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

3.6 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起,参选人须承接过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的类似监控系统集成项目业绩。

须符合本条要求,提供合同清单、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汇总表等,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的订单或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7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 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

(5) 参选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6) 参选人比选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请于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3日,每日北京时间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售后不退。

4.3 比选文件付款方式:银行电汇或网银汇款,汇至比选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备注:**项目标书费,并将打款底单发送至电子邮箱:151*****611@189.cn">151*****611@189.cn。

4.4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a、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c、【税务信息登记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参选人名称


2
参选人注册地址


3
参选人注册登记电话


4
纳税人识别号


5
开户银行


6
户名


7
银行账号


8
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姓名:

2、 电话:

3、电子邮箱:

注:

1. 标书服务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 中选服务费一般情况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一般纳税人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前将一般纳税人证明及增票信息EXCEL表格发送到公告中的邮箱,并电话告知。

3. 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税率都是6%。

4. 发票一经开具不可退换更改。

5.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有效期180天(自开票之日起),过期不补开,不退换,不更改,后果自负。


d、比选文件购买费用汇款凭证

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1日14时00分,地点:中国电信淮安分公司(淮安市清浦区解放东路92号东方花园隔壁物资采购中心会议室)。

5.2 本次唱价将于上述参选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7.1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7.2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7.3 邮编:210003

7.4 项目联系人:张浩

7.5 电话:151*****611

7.6 电子邮件:151*****611@189.cn">151*****611@189.cn

7.7 开户名: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7.8 开户行:工行草场门支行

7.9 账 号:****************845

7.10 汇入地:江苏省南京市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防 商贸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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