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食品工业研究所微波消解仪招标公告
山西省食品工业研究所微波消解仪招标公告
山西省食品工业研究所微波消解仪谈判公告
山西种能科技有限公司受山西省食品工业研究所的委托就“微波消解仪”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密封谈判。
一、项目名称:微波消解仪
二、项目编号:ZNJC2017-077
三、采购内容:见下表
采购预算价:大写: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
1、本次谈判采购共一包,报价人可以对其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 物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微波消解仪 | 1 | 套 | 进口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微波消解仪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
4、交货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晋祠路一段19号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响应人信誉良好,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中检索无不良行为记录;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受惩黑名单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无不良记录。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如报价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在缴纳社保人员名单内);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凭证;
6.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
7.检察院出具的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该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9:30-11:30,15:00-17:00)
2.发售地点:山西种能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905室)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无效)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905室(会议室一)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7年12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905室(会议室一)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食品工业研究所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祠路一段19号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种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0351–*******
邮箱:sxzn369@163.com
开户行:建行南内环街分理处
山西种能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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